我县依法打击库区非法载客船舶
作者:admin 来源:原创 日期: 2019-02-02 浏览:253 次 [ 大 中 小 ]
1月30日至31日,县交运局、县海事处、苗尾乡政府多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苗尾库区内村民私人船舶非法载客行为开展整治行动。联合执法组一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和第六十四条规定,依法对5艘非法载客自用船查处暂扣,对当事人进行水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现场对群众进行了劝导,并对当事人下发了《责令船舶停航通知书》和逐一签订《承诺书》。下一步县交运局、县海事处及乡村两级将继续加大对库区的巡查和安全监管力度,加强对广大群众的教育宣传,提高安全意识,严厉打击水上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确保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通讯员 李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