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外,均应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云龙县统计信息提供指引,制定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云龙县统计局办公室负责本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统计要闻。包括统计系统要闻类信息、重要数据解读类信息等。
(二)经济信息。包括经济运行情况、经济运行分析等。
(三)统计标准。包括统计上使用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行政区划及城乡划分、其他统计标准等。
(四)数据发布。包括年度、月度数据、统计公报等。
(五)机构职能。包括工作职责、机构设置。
(六)其他事项
云龙县统计局对外发布政府信息的渠道如下:
1.云龙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www.ylx.gov.cn/);
2.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查阅(办公地址:云龙县诺邓镇人民路46号)。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云龙县统计局办公室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时间、地点
受理机构:云龙县统计局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30、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地址: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云龙县诺邓镇人民路46号
邮政编码:672700
联系电话:0872-5520687,传真:0872-5520687
(二)申请所需材料
申请人须填写《云龙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可在云龙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电子版本(附件1:云龙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复制有效;不具备下载条件的,可向受理机构申请领取。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信息、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其他特征描述,所需政府信息描述应尽可能准确、具体,以便行政机关精准查找;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上述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申请接收渠道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6种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云龙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申请:申请人进入云龙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专栏,在线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提交申请:http://ysqgk.yn.gov.cn/YSQGK/ShenQingZZ/ShenQingZZDistrict?bmid=c1af476a-c288-4891-a79a-09d8ee914bc4
2.邮政寄送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寄至本机关受理机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可在附件下载。
3.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和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本机关受理机构,传真号码0872-5520687。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可在附件下载。
4.电话申请:申请人通过电话提出申请的,如实登记申请人信息(公民:姓名、工作单位、证件名称、证件号码,法人或其他组织: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法人代表、联系人姓名、营业执照)、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信息用途等信息,电话:0872-5520687。
5.当面申请: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到云龙县统计局,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提交申请后,本机关将出具接收回执。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当面提供。
6.邮箱申请:申请人通过邮箱方式申请的,向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邮箱发送申请要件后,及时与我单位致电联系,申请要件须包含申请人信息(公民:姓名、工作单位、证件名称、证件号码,法人或其他组织: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法人代表、联系人姓名、营业执照、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信息用途等信息),邮箱地址:ylxtjj5520687@126.com。
(四)办理流程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予以登记,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需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根据下列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1.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如能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行政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五)申请注意事项
1.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过一定数量或频次范围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函〔2021〕47号)文件执行。
2.委托他人或组织代为申请的,需向行政机关提供委托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材料。
3.申请不符合《条例》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四、受理申请工作机构
本机关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云龙县统计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云龙县人民路46号(县政府办公大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30、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72-5520687, 传真:0872-5520687
邮政编码:672700
电子信箱:ylxtjj5520687@126.com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对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有关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请联系云龙县统计局办公室,电话0872-5520687。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有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向县纪委监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按照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依法答复处理或者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附件1:云龙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主办:云龙县人民政府 | 承办:云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 0872-5523871 传真:0872- 5523812 运维电话: 0872-55238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