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是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方面,是保证公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的必然要求,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环节,是有效预防腐败的主要措施。近年来,我县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积极推进传统媒介优化升级,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部分部门重视不够、公示专栏内容更新不及时、服务信息不实用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强化政府政策方针的宣传,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化政务公开媒介
(一)优化政府门户网站。政府门户网站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方便群众办事、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载体,是开展对外宣传工作的重要平台。
1.整合资源。为进一步提高我县政府网站资源整合力度,改变政府网站重复建设、管理各自为政、应用和服务领域狭窄的现状,实现全县政府网站数据资源有效共享,将各乡镇、县级各部门网站(包括自建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全部整合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全面清理必须关停但仍未关停的网站,切实做好政府网站第三方评估工作。(责任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完成时限:2017年9月30日)
2.优化更新。进一步征求意见、建议,集思广益,及时完善和修改县政府门户网站网页布局和栏目设置,达到便于公众查看、便于公众办事,便于公众咨询、便于公众监督。(责任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完成时限:适时完成)
3.严格管理。各级各部门仍需运行的网站必须进行严格的管理,不允许出现僵尸网站情况,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必须通过部门相关领导的综合性审查(见附件1)并签字,经工作人员认真的校对后,方能上传发布。(责任部门:各级各部门,完成时限:适时完成)
(二)管好政务微博微信。政务微博、微信是新形势下创新社会管理、推进政务公开、引导社会舆论、倾听民众呼声、改进工作作风、树立政府形象、保障群众参与权的新途径,其传播快互动性强,在推动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过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全县各级各部门要积极推进部门政务微博和微信公众号建设,切实加强政民互动,提高行政效率。已建立政务微博和微信公众号的部门要明确管理的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专人进行管理,要按照《大理州政务服务微博群运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认真管理好政务微博。已开通政务微博和微信公众号的部门请将相关情况(见附件2)报县政务公开办公室和县政务局备案(县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电话:5523951,传真:5523812;县政务局,联系电话/传真:5724302)。(牵头部门:县政务局,责任部门:各级各部门,完成时限:2017年9月20日)
(三)完善网上服务大厅。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以下简称网上大厅),目前已纳入政府门户网站办事专栏,是实体性政务服务平台的网络化与电子虚拟化,也是加强政务服务推进政务公开的重要抓手。
1.及时更新服务内容。网上大厅启动以来,相关部门已对本部门服务事项进行了3次梳理,我县网上大厅服务事项已全部更改完毕。但鉴于机构改革、简政放权等情况,县级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对取消和承接的审批事项和服务事项等内容进行更改,确保网上大厅正常运行。(牵头单位:县政务局,责任部门:各相关部门,完成时限:适时完成)
2.加强网上办事宣传。我县大部分群众居住在偏远山区,习惯于直接到部门办理相关业务,对电脑等电子设备不熟练,网上申报流程不清楚,主动运行网上大厅的群众很少,网上大厅运行工作推进阻力大。为积极推进网上大厅建设,充分体现便捷、高效、节约的优点。一是要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多形式加大网上大厅应用的宣传,让更多的群众了解网上大厅的作用。二是制定网上办事流程,阐明如何进行业务申报、受理、审批、查询、取件等,让业务人员、广大办事群众易于理解、操作和应用。(牵头单位:县政务局,责任部门:各相关部门,完成时限:适时完成)
3.强化网上办理工作。一是要强化培训。对全县网上大厅各相关单位的管理员、业务审批员、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相关业务的系统培训,使他们熟练掌握系统操作。二是要积极应用。各相关单位要积极应用网上大厅办理业务,凡纳入网上大厅的服务事项必须通过网上大厅办理。(牵头单位:县政务局,责任部门:各相关部门,完成时限:适时完成)
(四)健全部门公示专栏。开设专题专栏是为了让公众多层次、多角度深入领会专题的重要意义,并按照相关要求,扎实抓好贯彻落实。
1.加强专栏建设。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围绕中央、省、州、县开展的专题活动及与公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大事件开展专题专栏宣传,让公众对专题活动有更深刻的了解,积极支持专题活动,大力支持改革工作。(责任部门:各级各部门,完成时限:适时完成)
2.规范专栏内容。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根据本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文件,及时更新本部门机构设置公示栏。机构设置公示栏内容包括本部门的主要工作职责和内设机构、领导班子和工作人员情况及办理审批、服务事项目录等信息。各类信息发生变动时,要及时更新,方便群众查询(模版见附件3)。(责任部门:各级各部门,完成时限:2017年10月31日)
二、规范政务公开渠道
(一)抓实主动公开。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全面加强政务公开工作。
1.扎实做好政务主动公开。各级各部门要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及时更新信息,做到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各相关部门要依法及时公开财政预决算执行情况、“三公”经费、保障性住房、征地拆迁、招投标、政府采购、社会救助、社会保障、土地的供应和出让及成交、公共文化服务、环境保护和监测、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脱贫攻坚、价格和收费、教育领域、医疗卫生领域等信息和政策法规文件(见附件4)。同一信息必须同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县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发布)、网上大厅(县级各部门自行发布)上进行公开,已开通政务微博的部门同时在微博上进行公开。(责任部门:各级各部门,完成时限:适时完成)
2.深化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各级各部门的重大决策听证事项、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都要在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网(http://ygzf.yn.gov.cn/)上进行发布和公示,重要事项公示同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中新闻中心的公示公告栏目上进行公示。同时,要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起草阶段征求意见的公开工作。(责任部门:各级各部门,完成时限:适时完成)
3.积极回应社会关注热点。涉及本乡镇、本部门的灾害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事件,要依法按程序及时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发布信息,公布客观事实,并根据事件发展和工作进展及时发布动态信息,让群众真实了解事件的本质,减少恐慌感。围绕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或社会上出现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虚假信息和不完整信息,相关部门要积极主动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准确信息,及时作出回应,阐明政策,解疑释惑,化解矛盾,理顺情绪。(责任部门:各级各部门,完成时限:适时完成)
4.切实抓好信息审核发布。各级各部门的政务信息通过单位综合性审查(见附件1)后,统一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网络信息管理办公室发布到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并由各级各部门同时发布到网上大厅,已开通政务微博的部门发布到微博,上级部门有相关网站和相关要求的,同时按上级要求进行发布。(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责任部门:各级各部门,完成时限:适时完成)
(二)做好依申请公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是为了满足社会对政府信息的一般要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是为了满足社会对政府信息的特殊需求。
1.设置接件窗口。在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接件窗口,方便群众口头和书面申请公开,县政务中心接件后及时转由相关部门办理。各级各部门在接到群众口头和书面申请公开时,如属本部门职能职责,要就近就便及时接件办理,不能让群众多头跑。各级各部门和县政务中心要及时向县政务公开办公室报告依申请公开接件情况和办理结果。(牵头部门:县政务局,责任部门:各级各部门,完成时限:适时完成)
2.严格依法办理。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流程(见附件5—14)办理依申请公开件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责任部门:各级各部门,完成时限:适时完成)
(三)加强事项公开。各级各部门要主动在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大厅、部门公示栏上公开部门审批事项目录、服务事项目录和所有事项的办事指南,并根据事项下放承接情况和取消情况及时进行更新。要根据《国务院审改办国家标准委关于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的通知》,认真梳理好本部门审批事项、服务事项,形成目录,并编制办事指南。(牵头部门:县委编办、县政务局,责任部门:县级各部门,完成时限:适时完成)
(四)强化专线管理。96128专线是政民互动服务的热线品牌,加强96128专线管理,是推进政务公开、塑造政府自身形象,打造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对转变政府职能,更好地为基层、为群众服务,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明确做好96128政务信息服务的专兼职人员,确保96128专线电话24小时畅通,分管领导要认真抓好工作落实,保持话务人员稳定,调整更换要及时备案(见附件15),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各级各部门机构改革、政策变化、审批和服务事项发生变动时,要及时登录云南省政务信息在线解答系统进行更新。(网址:http://xxcx.yn.gov.cn/fag/login.jsp)(牵头单位:县政务局,责任部门:各相关部门,完成时限:适时完成)
三、完善政务公开制度
(一)加强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要以主动做好重要政策法规解读、妥善回应公众质疑、及时澄清不实传言、权威发布重大突发事件信息为重点,切实加强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提升新闻发言人的履职能力,完善新闻发言人工作各项流程,建立重要政府信息及热点问题定期有序发布机制,让政府信息发布成为制度性安排。县政府新闻办公室要围绕全县重要会议内容、重点工作、公众关注热点问题,及时组织新闻发布会,进一步增强信息发布的权威性、时效性,更好地回应公众关切。(牵头单位:县政府新闻办公室,责任部门:各级各部门,完成时限:适时完成)
(二)落实政务公开政策解读制度。中央、省、州重要政策法规出台后,要及时转载相关政策解读;县级重要政策出台时要进一步明确政策解读的范围、责任主体和工作流程,切实规范重要政策解读的内容与形式,严格按照程序发布重要政策解读信息,积极稳妥处置重要政策执行中的舆情反应,要切实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让群众“听得懂”、“信得过”。(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部门:各级各部门,完成时限:适时完成)
(三)制定政务公开考核评议制度。认真制定政务公开考核评议制度,将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媒体参与等方面情况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纳入绩效考核体系,政务公开工作分值权重不低于4%。要强化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政务公开工作推动有力、积极参与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对重要信息不发布、重大政策不解读、执点回应不及时、信息发布不准确、政府网站内容更新不及时等,要严肃批评、公开通报;对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欺骗公众,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要依纪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完成时限:2017年11月30日)
(四)规范政务公开部门相关制度。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为一项常规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务公开制度》等系列制度,让全县的政务公开工作有序、规范运行。各乡镇、县级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可参看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请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将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务公开制度》纸质版和电子版上报县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电话:5523951,传真:5523812。(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级各部门,完成时限:2017年11月30日)
四、加强政务公开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县长为组长,常务副县长和政府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网络信息管理办公室,负责全县政务公开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政府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兼任。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清醒认识到公开透明是法治政府的基本特征,政务公开是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要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确定一位负责同志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并列入工作分工、对外公布,主要负责同志年内至少听取一次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推进相关工作。
(二)强化业务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要从实际出发,始终遵循严格依法、及时便民、全面真实、注重实效的原则,采取事前、事中、事后、公开相结合,长期公开、定期公开和及时公开相结合,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县政务公开办要切实加大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培训工作力度,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要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提高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三)合力联动推进。各级各部门要把政务公开工作与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质量、提高行政效能和优化发展环境相结合,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相结合,上下联动,整体推进,使公开的内容更统一、更权威、更准确,使公开的各项服务更便民利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四)加大督查考核。县政务公开办每季度要按照“公开数量、内容、时限”对各乡镇各部门进行网上或现场督查,对不按要求完成政务公开的,予以通报批评并扣减绩效考核管理分,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的行为要严格责任追究,出现重大问题的将按有关规定从严问责。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每季度要向县政府新闻办公室报告《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6),并于年末以正式文件形式形成政府信息年报(模版见附件17),向县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报告本乡镇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并于每年3月31日前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年报”栏目中公布。
云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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