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13号)要求,县政府办公室对二季度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的政策解读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三季度,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政策性文件4份,政策解读4份,总体合格率100%。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检查中发现,我县政策解读产品制作能力不足,其中仅1份解读采用了问答形式,政策解读多元化解读比例过低。
三、有关要求
(一)压实政策解读主体责任。各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要按照《云南省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办法》的要求,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好解读工作。严格落实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三同步”要求实施,与公文办理环节有机结合,严把解读材料内容质量关。
(二)提升政策解读业务水平。各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要努力提高政策解读产品的制作能力,在起草政策性文件时,要同步谋划、编制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解读方案主要包括文件标题、文件类别、解读形式、文字材料、发布渠道、发布时间等要素,解读材料严禁照搬照抄或以文件精简版的形式出现。要结合政策文件的特点采用广大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动漫、图表、视频、问答、访谈等形式开展政策解读,努力提高政策解读产品的制作能力。
云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0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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