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烟草专卖管理,严肃收购纪律,规范收购秩序,严厉打击烟叶收购中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确保2023年全县烟叶收购工作顺利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以及《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2023年烟叶收购专卖管理的通告》(大政发〔2023〕14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要站在维护国家利益、维护烟农利益、维护市场秩序、提高行政效能的高度,切实加强对烟叶收购工作的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和专门工作机构,采取有效措施,协调配合,狠抓落实,确保2023年全县烟叶收购正常有序进行和收购任务圆满完成。
二、强化应急管理。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的原则,充分发挥各相关职能部门的作用。各种烟乡镇要密切关注烟叶收购期间的天气变化,针对雨季路况复杂多变以及山区泥石流、塌方、滑坡等自然灾害发生率高的实际情况,完善应急处置措施,明确应急救援人员及职责,切实做好烟区道路畅通各项应急准备工作。烟草专卖管理部门要认真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深入排查各种突发事件隐患,超前谋划,精心梳理,切实做好突发情况预警、应急指挥、预防控制、行政执法等工作,确保各种突发事件及时得到妥善处置。各相关执法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协同配合,共同维护好烟叶收购秩序。
三、严格收购标准。烟叶收购统一实行集中分级、统一运输、代表交售的收购模式。烟农按分级点约定分级时间、数量,将烟叶运送到分级点,由专业分级队集中统一实施分级,经分级达到交售要求的烟叶,集中运输到烟站进行交售。要不折不扣落实好“预约、分级、集中运输、初磅、定级、司磅、结算、入库堆码、仓储调运”的烟叶收购流程,确保收购工作有序开展。牢固树立质量是生命线的理念,以提升烟叶质量为重点,加强等级质量把控,做好烤后烟叶初分工作,指导烟农分清部位、去青去杂。烟站重点把控烟叶等级纯度,确保等级眼光平衡,加强烟叶打包质量,认真执行烟叶收购质量标准。要帮助烟农算好经济账,引导烟农自觉、自愿将不适用烟叶处理、消化在田间,动员农户积极交售、择优交售烟叶。
四、严肃收购纪律。县烟草公司要加强烟叶收购合同管理,严格按合同收购。严禁无合同、超合同收购烟叶,或者无计划、超计划收购烟叶;严禁不通过烟叶收购信息系统收购烟叶、擅自补录入烟叶收购数据、不按烟叶收购程序和制度收购烟叶;严禁内外勾结、体外循环、弄虚作假收购烟叶;严禁委托无烟叶收购资格证的单位、个人收购烟叶,严禁为无烟叶收购资格证的单位、组织或个人收购烟叶提供各种便利条件;严禁提级提价、压级压价收购烟叶,提级调拨烟叶,或者脱离标准收购烟叶;严禁超过《烟叶收购资格证》的规定,跨区域收购烟叶;严禁收购人情烟、关系烟,或者收受村(居)委会、村民小组、种植主体等与交售烟叶有关人员的钱物;严禁为他人代售烟叶、代管烟叶,或者代领烟叶交售款和补贴资金;严禁擅自修改烟叶收购信息系统、称重器具的技术参数和权限分配;严禁收购劣杂品种或非规定种植品种的烟叶。任何单位、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扰乱正常的烟叶收购秩序,一经发现,依法严厉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加强运输管理。烟叶流转运输严格依法执行准运管理制度,实行一车一证,一律凭证通行,坚决打击无证运输、非法贩运烟叶等行为。
六、严打违法行为。重点查处和严厉打击下列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一)非法擅自收购、囤积、运输、倒卖烟叶,非法加工、倒卖烟丝的。
(二)不按合同收购、超合同收购、无合同收购的。
(三)烟叶跨地域收购、跨地区流动,压级压价收购或提级提价收购,实行价外补贴、加价抢购,以及内外勾结、体外循环、弄虚作假收购的。
(四)虚开烟叶收购发票套取现金、擅自提级提价套取现金,虚提烟叶生产扶持费的。
(五)不及时兑现农民烟叶款的。
七、加强专卖管理。凡违反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烟叶收购“七条要求”和“五条纪律”规定的,一经发现,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维护收购秩序。严禁擅自摆卖烟叶,严厉打击各种擅自摆卖行为。严禁单位、组织或者个人未经行政许可擅自收购烟叶以及为非法经营烟叶者提供收购、运输、储存等便利条件。严厉打击非法交易烟叶行为,对烟叶收购、运输、调拨中的各种违法案件依法进行查处,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各种烟乡镇要成立烟叶收购秩序巡查组,维护好烟叶收购秩序,确保烟叶收购工作均衡有序进行。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3年9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政策解读:《关于加强2023年烟叶收购专卖管理的通告》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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