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单位:
《云龙县加快推进云龙气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3年10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云龙县加快推进云龙气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2〕1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云南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22〕40号)和《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理州加快推进大理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大政办发〔2022〕78号)要求,加快推进新形势下云龙气象高质量发展,提升复杂多样气候背景下气象服务能力,有效保障云龙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重要指示、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对大理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创新驱动、需求牵引、多方协同,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努力构建科技领先、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人民满意的现代气象体系,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全方位保障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为谱写好中国梦的云龙篇章提供有力的气象保障支撑。
(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气象基础能力建设得到加强,现代化水平和精细化服务能力稳步提升,强化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和生态气象保障服务,健全基层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和应急联动机制,提高气象灾害预警精准发布能力,提高公共气象服务覆盖率、科学知识普及率和公众服务满意度,气象现代化迈上新台阶。
到2035年,基本建成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结构完善、布局合理、功能齐备、运行高效的气象现代化体系,以智慧气象为主要特征的气象现代化基本实现。气象监测、预报和服务水平显著提高,气象装备、技术、人才、台站建设水平显著提升,气象灾害风险管理能力和防御处置能力显著提升,公共气象服务和保障支撑能力显著提升,精细化服务能力和气象科技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安全风险综合防范能力明显增强,气象与国民经济各领域深度融合,气象协同发展机制更加完善,气象服务覆盖面、综合效益和公众服务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增强云龙气象科技创新能力
(三)发展云龙特色气象科技创新。实施云龙气象科技能力创新能力提升工程,将气象科技创新纳入全县科技创新总体布局,在科技计划实施中支持开展气象高质量发展技术研究,充分调动激发科技创新活力。强化与上级气象部门和科研单位的交流合作,加强山地气象、灾害性天气、生态气象、特色农业气象、人工影响天气等领域的科学研究。(县气象局、县工信和科技局、县教育体育局、县科协,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升云龙气象基础能力建设
(四)夯实气象台站基础设施。着眼于气象事业发展全局,做到软硬实力并重,统筹夯实气象台站基础设施。依法保护和提升气象探测环境质量,保持探测环境的稳定性。提升气象台站基础设施能力建设,切实保护好国家气象观测站探测环境,实施气象台站综合改造,提高气象台站基础设施保障力度,实施台站标准化业务支撑平台和业务运行环境建设,提升气象台站科技内涵和业务支撑能力,确保台站业务稳定高效运行。(县气象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建设精密气象监测系统。着眼云龙以山区为主、地形地貌复杂的特点,优化区域观测站点布局。建设气象精密监测系统,科学加密各类气象探测设施,实现地面气象观测站平均间距达到5公里,新建X波段天气雷达,天气雷达探测有效覆盖率达到90%以上,建成地空天一体化、协同高效的气象观测站网和综合应用体系。加强生态气象和农业气象监测,强化卫星遥感综合应用,加快气象探测设备的迭代更新,逐批次更新或新建4要素以上自动气象站,增强应急观测保障能力。完善气象装备保障体系,提升运行保障能力。优化气象观测质量管理体系,推动气象观测高质高效发展。鼓励和规范社会气象观测活动,按照行业统一管理、主动服务、谁受益谁建设的原则,指导相关需求的行业、企业开展专业气象观测。[县气象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能源局)、县工信和科技局、县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云龙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林草局、天池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构建精准气象预报平台。建立智能、高效的气象综合预报预测业务平台,构建智能数字预报业务,推进云龙山地环境下短时强降水、冰雹、大风等复杂天气的精准预报,着力提升灾害性天气客观识别和智能预警能力,提高气象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应用能力,不断提升预报的准确率和预警提前量,实现提前1小时预警局地强对流天气、提前1天预报逐小时天气、提前1周预报灾害性天气、提前1月预报重大天气过程、提前1年预测云龙气候异常。依托全省智能预报业务平台,提升本地化业务融合能力,加强分钟级降水预报能力建设,提升强降水预警的准确率和时间提前量,发展快速滚动更新短时临近预报业务,建立全要素、高分辨率气象灾害预警业务,完善本地化灾害预警指标,实现预警信号分辨率精细到乡(镇)、行政村(社区)。加强对影响云龙县的天气系统研究,提升对地球系统数值预报模式的应用,开展本地中尺度数值模式、微尺度数值天气模式服务。(县气象局)
(七)提高精细气象服务能力。提升云龙智慧气象服务能力,推进气象服务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智能研判、精准推送的智慧气象服务。强化生态文明、高原特色农业、绿色能源、智慧旅游交通等气象服务能力建设,建设精细气象服务保障体系。加强与各行业沟通和交流,实现资源共享,构建资源共享平台,通过集约化、信息化、标准化提高气象服务的水平和效益,促进气象信息在全县经济社会各领域的高效应用。[县气象局、州生态环境局云龙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草局、天池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能源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局、县工信和科技局、县烟草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八)建设智能安全的气象信息支撑系统。在确保气象数据安全的前提下,应用气象大数据平台,实现云龙智慧气象信息化,建立健全部门间气象相关数据汇交工作机制,推动气象信息开放和共建共享,提高气象数据融合应用服务能力,强化气象数据资源、信息网络和应用系统安全保障。实施气象信息网络提升工程,强化新型气象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适应新型业务技术体制改革,提高网络基础能力和提升网络安全保障能力,实现双核心交换机冗余备份。(县气象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信和科技局、县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云龙分局、县水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筑牢云龙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
(九)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实施气象灾害精准靶向监测预报预警能力提升工程,健全分灾种、分重点行业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提高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和中小河流洪水、山洪灾害、地质灾害等气象风险预报预警能力。开展多源探测资料的应用研究,持续推进更新编制暴雨强度公式,提高城镇内涝气象风险预警能力。持续推进全县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建立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快速发布“绿色通道”,开展新一代移动通信终端、应急广播等技术手段在预警信息发布中的应用,提高预警信息发布覆盖率,持续推动各乡镇人民政府健全预警信息应急责任人制度和群体,逐年更新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应急责任人,确保所有应急责任人至少有一种手段可有效接收预警信息;推进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应用;建设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和决策信息支持系统,建立气象灾害鉴定评估制度。(县气象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应急局、县融媒体中心、县林草局、县工信和科技局、县卫生健康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提高全社会气象灾害防御应对能力。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防灾减灾机制,实施“网格+气象”行动,将气象防灾减灾纳入自然灾害防治、应急管理和乡镇等基层网格化社会治理体系,压实气象灾害防御主体责任。修订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联动机制,建立健全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叫应、“1262”精细化预报与响应联动机制,统筹制定气象灾害预警发布规程,建立致灾风险联合研判、风险预警联合发布、极端天气防灾避险等制度。强化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演练、气象科普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抵御灾害的能力。依法开展气候资源探测、调查、评估、区划等工作以及气候可行性论证、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的服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强化重大工程建设气象服务保障。[县气象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工信和科技局、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云龙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应急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能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提升人工影响天气能力。编制全县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计划,提升云龙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固定和流动作业点、新型作业装备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防灾减灾救灾、生态环境保护、重大活动保障、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保障等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水平,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管理。实施人工影响天气能力提升工程,在全县重点生态保护区、重点饮用水源地、重点水库和重点连片烤烟种植等高原特色主产区增设人工影响天气固定作业点、流动作业点。[县气象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烟办)、县水务局、县林草局、县应急局、州生态环境局云龙分局、天池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县烟草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提高气象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水平
(十二)实施气象为农服务提质增效行动。实施高原特色农业气象服务工程,提升粮食生产全过程气象灾害精细化预报能力。发展分作物、分灾种、分时段、分区域的精细化高原特色农业生产气象服务,做好病虫害防治气象服务,实现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直通式气象服务全覆盖。围绕打造一流“绿色食品牌”,充分利用气候条件指导农业生产和农业结构调整,加强农业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开展茶叶、麦地湾梨、烤烟等作物精细化气象服务,探索建设智慧农业气象服务基地,加强设施农业气象基础设施建设。(县气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烟草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实施旅游和交通气象保障行动。开展云龙智慧旅游和智慧交通气象服务,围绕发展云龙全域旅游、打造康旅品牌的目标,提供精细化、智慧化的旅游气象服务产品;开展分灾种、分路段的精细化交通气象服务,提高交通气象保障能力。在全县重要交通沿线和重点旅游景区增设4要素以上气象观测站点,提高气象服务保障能力。(县气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实施“气象+”赋能行动。推动气象服务深度融入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开展能源安全气象预报预警服务,提升能源开发利用、规划布局、建设运行和调配储运气象服务水平。强化电力气象灾害预报预警,做好电网安全运行和电力调度精细化气象服务。积极发展金融、保险气象服务。健全相关制度政策,促进和规范气象服务产业有序发展。[县气象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能源局)、县工信和科技局、县供电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生态文明建设气象支撑
(十五)提升应对气候变化科技支撑能力。加强气候变化监测能力建设,加强气候变化对粮食、水、生态、交通、能源等安全影响评估和应对措施研究。实施气象监测能力提升工程,新建4要素以上的专业自动气象站,强化全球气候变暖对云龙高原湖泊、森林等气候承载脆弱区影响的气象监测。实施云龙碳达峰碳中和气象服务保障工程,建设温室气体立体观测站,探索建立温室气体及碳中和基础数据库和监测评估业务,开展支撑云龙实现“双碳”目标的气象评估和预测业务。[县气象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能源局)、县工信和科技局、县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云龙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草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强化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气象保障。提升云龙生态保护和修复气象服务,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等生态气象服务,加强生态质量和生态功能修复气象监测评价。实施天池自然保护区森林气象监测系统工程,新建4要素以上的专业自动气象站,监测森林物候期和生物多样性,评估能量和净碳交换、固碳能力。建设流域生态气象监测系统,在线监测二氧化碳、颗粒物、负氧离子等。(县气象局、州生态环境局云龙分局、天池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县林草局、县水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加强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实施云龙气候资源保护利用气象服务工程,加强气候资源普查和规划利用工作,依法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按照谁受益谁建设的原则,加强风能、太阳能等气候资源高效开发利用精细化监测、评估和预报预警能力建设,建立重点生态区域的气候变化、气候承载力和生态修复效果监测分析评估业务。为风电场、太阳能电站等规划、建设、运行、调度提供高质量气象服务。建立气候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打造气象公园、天然氧吧、避暑旅游地、气候宜居地等生态气候品牌。[县气象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能源局)、县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云龙分局、县工信和科技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水务局、县林草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七、优化人民美好生活气象服务供给
(十八)加强公共气象服务供给。实施基本公共气象服务均等化工程,创新公共气象服务供给模式,建立基本公共气象服务清单制度,形成保障公共气象服务体系有效运行的长效机制。增强农村、山区、边远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区以及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获取气象信息的便捷性,扩大气象服务覆盖面。加强和规范新媒体平台在公共气象服务中应用。(县气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信和科技局、县融媒体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加强高品质生活气象服务供给。实施个性化、定制化气象服务工程,推动气象服务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推进气象融入数字生活,加快数字化气象服务普惠应用。提升户外竞技体育和全民健身气象服务水平。(县气象局、县教育体育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建设覆盖城乡的气象服务体系。实施城镇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提升工程,加密气象观测站点,在规划、建设、运行中充分考虑气象风险和气候承载力,增强城镇气候适应性和重大气象灾害防控能力,建设城镇智能管理气象服务系统。将农村气象防灾减灾纳入乡村建设行动,构建行政村(社区)全覆盖的气象预警信息发布与响应体系,加强农村气象灾害高风险地区监测预警服务能力建设。(县气象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强气象人才队伍建设
(二十一)优化气象人才发展环境。突出科技引领,顺应信息化、智能化趋势,提高气象自主创新能力,营造有利于创新人才发展的良好环境。不断完善气象科技创新体系和气象人才体系。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气象人才评价体系,健全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等紧密联系,充分体现人才价值、鼓励创新创造的分配激励机制,优化岗位设置,夯实基层气象人才基础。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和工匠精神,加大先进典型宣传力度。(县气象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工信和科技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加强气象人才培养及队伍建设。积极培养学术带头人、技术骨干、科研人才和创新团队,支持气象部门干部人才教育工作,将气象人才培养统筹纳入全县人才队伍建设,加大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县委组织部、县气象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工信和科技局、县教育体育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九、强化组织实施
(二十三)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党对气象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机制,将气象高质量发展纳入全县的相关规划,统筹做好资金、项目、用地等支持保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协调,结合实际研究落实举措,明确责任分工,扎实推进。气象部门加强对本实施方案落实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争取试点建设县,积极推动气象高质量发展。
(二十四)统筹规划布局。科学编制实施全县气象设施布局和建设规划,推进气象资源合理配置、高效利用和开放共享。深化气象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气象服务供需适配、主体多元。建立相关行业气象统筹发展体制机制,加强对各部门各行业自建的气象探测设施的监管,将气象探测设施纳入国家气象观测网络,由气象部门实行统一规划和监督协调。
(二十五)加强法治建设。加强气象法规、规章及其配套制度体系的宣传。依法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规范气象预报统一发布和各类市场主体传播气象预报的行为,有效保护气象数据安全,规范人工影响天气、气象灾害防御、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气象信息服务等活动。加强防雷、升放气球、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安全监管和行业监管。
(二十六)推进开放合作。深化气象领域产学研用融合发展。强化与上级气象部门的合作,建立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加强气象开放合作平台建设,继续深化气象与各行业部门合作,培养满足多领域服务需求的复合型气象人才,合力推动气象高质量发展。
(二十七)加强投入保障。完善与气象部门管理体制相适应的双重计划财务体制,建立气象领域可持续的财政保障机制。切实加强对气象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按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原则落实气象事业建设资金,将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经常性业务项目的建设和维护保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继续关心气象职工的工作和生活,帮助改善工作设施和生活条件,解决好气象职工的地方性津贴补贴、绩效考核奖励和医疗、养老、失业等同城同待遇的问题。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推动气象高质量发展。
附件:云龙县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清单(2022-2035年)
政策解读:《云龙县加快推进云龙气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