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13号)要求,县政府办公室对二季度全县政策解读工作开展了全面检查,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我县二季度主动公开在政府网站的政策性文件5份,政策解读5份,发布总体合格。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多元化解读比例过低。检查中发现,政策解读形式单一,没有采用广大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动漫、图表、视频等形式制作解读产品。
三、有关要求
(一)压实政策解读主体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各部门要按照《云南省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办法》的要求,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以政府或者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由起草部门负责做好解读工作。以政府部门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由制发部门负责做好解读工作。多个部门联合起草、联合发文的,由牵头部门组织其他联合发文部门做好解读工作。要按照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三同步”要求实施,与公文办理环节有机结合。同时,要对解读材料的内容质量把好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
(二)提升政策解读业务水平。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各部门要努力提高政策解读产品的制作能力,尤其是以政府或者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要尽量使用动漫、图表、问答、访谈(新闻发布会)等广大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解读,确保政策性文件的到达率和知晓率。
云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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