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龙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01524979X/2022-01367
  • 公文种类:
  • 发文机关:白石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白石镇机构职能

发布时间:2024-07-31    浏览次数:   【字体:

    一、主要职责

紧紧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方面全面履行职责。

(一)负责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及党章和党内《条例》等制度的贯彻执行,依法执政,依法行政。

(二)依法履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及主席团的工作,做好对人民政府的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充分发扬民主,保证人民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监督;保证人民群众行使民主权利,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保障人民群众和各类经济主体依法享有的权益。

(三)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制定完善村规民约,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加强村级民主监督。推进乡村法治建设,提升乡村德治水平,建设平安乡村。依法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宗族恶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村霸”,严防其侵蚀基层干部和基层政权。坚决惩治黑恶势力“保护伞”。

(四)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发挥好基层党组织的核心领导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巩固党在基层的执政基础,健全和完善党员教育机制,负责对基层干部职工的教育、培养、考核、使用和监督管理,努力建设一支业务精湛、作风过硬、服务优质、廉洁高效的干部队伍;指导支持群团组织开展工作。

(五)加强对经济工作的领导,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持续增加农民收入,不断满足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负责科学编制本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农业科技、公共卫生、公共安全、计划生育、畜禽防疫、森林防火、水资源保护、公共基础设施、基层文化建设、广播电视等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事项;指导帮助村委会做好新农村建设规划和实施;组织引导林果、畜牧、烟草、能源、矿业、建材、旅游、生物资源等特色产业和特色优势产品的发展并为其提供服务;负责小城镇的规划、建设、管理事项。

(六)负责动员和带领群众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返贫,组织发展乡村致富产业,推动农民就业创业,教育引导农民既“富口袋”又“富脑袋”,依靠自己的辛勤劳动创造幸福美好生活。

(七)引导农村建立各种协会和服务组织,积极开展投资促进培育和发展龙头企业,协助龙头企业与协会和农户联动,推动非公经济发展;合理布局流通市场,培育市场主体,搞活农产品流通。

(八)协调组织服务中心和协会积极开展良种繁育、科技示范、信息、物资供应、疫病防治、指导帮助等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九)组织、管理、督促服务中心为各类社会组织和农民提供优质高效的教育、医疗、文化、技术、体育等公共服务。

(十)负责管理督促本乡镇计划生育、救灾救济、养老敬老、殡葬改革、残疾人事业、社会保险、扶贫济困等社会保障事项。

(十一)负责本乡镇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宣传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思想道德和民主法治教育;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打击本地各种违法活动,妥善处置突发性、群体性事件,排查调处各种纠纷和利益矛盾,维护社会秩序,确保社会稳定,努力构建和谐社会;严防严控安全生产,严格实施管理监督;做好生态环境、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脱贫致富、民族宗教等工作。

(十二)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各项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各类组织的能动作用,积极履行职责,保证改革顺利推进。

(十三)负责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监察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政风行风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检查关于作风建设规定执行情况,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规问题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十四)承办上级党委、政府及各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有关规定,白石镇设党委、人大、政府、纪委、人民武装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按照有关章程设置。

(一)办公室设置及职责

白石镇设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党的建设和社会治理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5个办公室。

1.党政办公室

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具体履行机关日常党务政务、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统战、民族宗教、机构编制、群众工作站(信访)、侨务、文秘、督办、电子政务、档案、保密、财务及国有资产监管、后勤保障工作、食品药品安全等职责,负责人大、政协、人民武装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为民服务中心”等日常工作。

2.经济发展办公室

承担经济发展计划、产业结构调整、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招商引资、商品流通、企业管理、统计、安全生产、农民负担监督、市场监管、城镇管理、应急管理等职责。

3.社会事务办公室

承担教育体育、卫生健康、社会救助、城乡低保、民政、残疾人事业、慈善事业、殡葬、搬迁安置、科技、计生、老龄工作及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等职责,负责“为民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

4.党的建设和社会治理办公室

统筹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工作,具体承担党的建设、法治建设、综合执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群众工作站(信访)、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等职责。

5.乡村振兴办公室

贯彻执行上级扶贫工作方针、政策和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围绕党和国家对“三农”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实施扶贫开发项目,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构建生产生活生态融合、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自然人文相得益彰的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新格局。

(二)事业单位设置及职责

白石镇设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重点项目建设服务中心、林草中心、财政所7个事业单位。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和任务: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村经济、种植业、渔业、农业和生态农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全农业教育、科技推广和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实施科技兴农战略;组织科技项目和科技成果的推广;协助办好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

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和任务:积极宣传贯彻文化、广播电视、体育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深入宣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大力弘扬先进文化,巩固乡、村两级文化阵地,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活跃广大群众文化生活;积极组织指导乡、村文化活动,按质按量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协助办好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

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和任务: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土地开发利用及村镇建设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好本辖区内的村镇建设总体规划;制定本辖区内环境卫生管理措施;在上级业务部门的领导下,做好本辖区内土地的地籍、地政工作”在上级业务部门的领导下做好本辖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协助办好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

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和任务:宣传、贯彻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承担相关残疾人政策的落实工作;贯彻落实交通运输行业管理法律规章和方针政策,搞好辖区内农村公路管养考核,协助运管、路政等部门开展道路客货运输、农村公路路政管理等行业管理工作;协助办好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

林业草原和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和任务:宣传贯彻执行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荒漠、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针政策,了解和反映群众在发展林业、草原生产中的要求和问题;协助政府制定林业、草原、湿地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和指导农村集体、个人开展林草生产经营活动;配合林业和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资源调查,检查验收,林业、草原、湿地的统计和档案管理工作;配合林业和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和人民政府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虫防治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林地、草原、湿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查处破坏森林、草原、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协助有关部门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承担森林、草原、湿地、荒漠等生态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修复,推广科学技术,开展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社会化服务,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重点项目建设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和任务:负责承担全重点项目建设;协助办好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

财政所主要职责和任务: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和执行乡镇财政发展规划及其他有关政策。编制镇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向乡镇人大报告财政决算;管理和监督各项财政收支;协办好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

三、领导分工

 尹江云 镇长 主持镇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负责经济工作。

杨义军  副镇长  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通信、市场监管、食品药品、社会事业、交通运输、发展和改革、水务、住房和城乡建设、项目建设、易地搬迁、集镇建设、能源、电力等工作。分管社会事务办公室。分管联系安监办、应急办、项目办、水务组、供电所、农村公路管理所、城建办、食安办、邮政所。县级联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发改局、县邮政局、县保险公司、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广电网络云龙支公司、县应急管理局(消防管理救援队)。分管党政办,云顶村包村领导。

赵永光  副镇长 负责林业草原、民政、烤烟、生态环境、农业农村、人居环境、工业科技、自然资源、村庄规划、招商引资、商务等工作。分管联系林业草原和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中心、民政办、人居办、自然资源所、国土与村镇规划服务中心、产业办、农业组、农经站、畜牧兽医组、白石烟站。县级联系单位:县林业林草局、县自然资源公安局(县公安局自然资源大队)、县工业技术和科技局、县科协、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州生态环境局云龙分局、县烟办、县烟草公司(县烟草专卖局)。双龙村包村领导。

 何晓翠 副镇长 负责脱贫攻坚巩固提升、乡村振兴、财税金融、审计、物资采购、国有资产管理、保险、供销、残联、政府信息、政务服务、行政审批、劳动保障、健康卫生、医疗保障、教育体育、统计、广播电视、文化旅游等工作。分管联系乡村振兴办、代管中心、财政所、残服站、便民服务中心、劳服站、卫生院、中心校、计生办、文旅中心。县级联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审计局、县人行、县农行、县农村商业银行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挂包帮转走访联席会议办公室、县驻村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残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工作)、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县红十字会、县教育体育局、县文旅局。云头村包村领导。

 何梓境 副镇长、派出所所长 主持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网络安全、扫黄打非、社会稳定工作。分管白石派出所;完成镇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办公地点

云龙县白石镇人民政府大院内(白石镇中和村中和街)。

五、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2:30、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联系方式

工作日及节假日联系电话:0872-5766089,传真:0872-5766089,邮箱地址:bszf5766089@126.com。

负责人:尹江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