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云龙县统计局职能职责:
(一)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建立并管理全县经济社会运行宏观数据库。
(二)负责全县经济社会各个领域的抽样调查、典型调查和重点调查工作,开展统计分析研究。承担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统计部门布置的统计调查任务。
(三)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各乡镇、各部门的社会经济统计和调查工作,管理全县的统计报表和统计资料。
(四)负责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工作。对国民经济运行、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做出统计预测,实行统计监督。负责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五)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及人才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同意检查、审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七)实施县域经济统计监测,负责搜集、整理、提供全县有关的基本统计资料,并进行比较、分析和研究,为发展县域经济提供参考资料。对全县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开展监测统计工作,并进行评估。
(八)在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负责牵头组织,并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国统一的人口、经济、农业等周期性普查及专项统计调查工作。
(九)负责监督检查全县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相关法规的情况,会同有关部门查处统计违法案件。
(十)负责按照统计信息自动化建设的要求,积极稳妥地建立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数据库体系,实施统计数据联网直报,指导全县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一)负责组织统计干部业务培训和统计专业技术职称考录及从业资格培训考试工作。
(十二)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办公室、综合统计业务股
三、领导分工:
局党组书记 何志龙 主持县统计局党组全面工作。负责党建工作、机关党支部工作。分管局办公室、农业农村统计、住户调查、乡村振兴等工作。
局 长 杨育丽 主持县统计局全面工作。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段益琳 协助局党组书记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协助局长分管普查、综合统计、GDP核算、统计执法、县域经济、小康监测统计、统计法治宣传、建设领域(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和建筑业)统计、人口变动抽样调查、服务业、劳动工资、邮政交通运输业统计和妇女儿童“两纲”监测统计及工会、青年、妇女工作。完成局党组和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黄秋莉 协助局长分管财务、贸易统计、工业、月度劳动力抽样调查、能源统计、科技统计、名录库维护、计算机网络管理和规下工业调查、小微企业及个体户跟踪调查工作。完成局党组和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办公地址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云龙县诺邓镇人民路46号
五、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8:30—12:30、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672700
工作日及节假日联系电话:0872—5520687,传真:0872—5520687
负责人:杨育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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