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紧紧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方面全面履行职责。
(一)负责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及党章和党内《条例》等制度的贯彻执行,依法执政,依法行政。
(二)依法履行好乡人民代表大会及主席团的工作,做好对乡人民政府的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充分发扬民主,保证人民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监督;保证人民群众行使民主权利,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保障人民群众和各类经济主体依法享有的权益。
(三)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制定完善村规民约,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加强村级民主监督。推进乡村法治建设,提升乡村德治水平,建设平安乡村。依法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宗族恶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村霸”,严防其侵蚀基层干部和基层政权。坚决惩治黑恶势力“保护伞”。
(四)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发挥好基层党组织的核心领导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巩固党在基层的执政基础,健全和完善党员教育机制,负责对基层干部职工的教育、培养、考核、使用和监督管理,努力建设一支业务精湛、作风过硬、服务优质、廉洁高效的干部队伍;指导支持群团组织开展工作。
(五)加强对经济工作的领导,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持续增加农民收入,不断满足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负责科学编制本乡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农业科技、公共卫生、公共安全、计划生育、畜禽防疫、森林防火、水资源保护、公共基础设施、基层文化建设、广播电视等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事项;指导帮助村委会做好新农村建设规划和实施;组织引导林果、畜牧、烟草、能源、矿业、建材、旅游、生物资源等特色产业和特色优势产品的发展并为其提供服务;负责小城镇的规划、建设、管理事项。
(六)负责动员和带领群众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返贫,组织发展乡村致富产业,推动农民就业创业,教育引导农民既“富口袋”又“富脑袋”,依靠自己的辛勤劳动创造幸福美好生活。
(七)引导农村建立各种协会和服务组织,积极开展投资促进培育和发展龙头企业,协助龙头企业与协会和农户联动,推动非公经济发展;合理布局流通市场,培育市场主体,搞活农产品流通。
(八)协调组织服务中心和协会积极开展良种繁育、科技示范、信息、物资供应、疫病防治、指导帮助等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九)组织、管理、督促服务中心为各类社会组织和农民提供优质高效的教育、医疗、文化、技术、体育等公共服务。
(十)负责管理督促本乡计划生育、救灾救济、养老敬老、殡葬改革、残疾人事业、社会保险、扶贫济困等社会保障事项。
(十一)负责本乡镇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宣传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思想道德和民主法治教育;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打击本地各种违法活动,妥善处置突发性、群体性事件,排查调处各种纠纷和利益矛盾,维护社会秩序,确保社会稳定,努力构建和谐社会;严防严控安全生产,严格实施管理监督;做好生态环境、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脱贫致富、民族宗教等工作。
(十二)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各项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各类组织的能动作用,积极履行职责,保证改革顺利推进。
(十三)负责全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监察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政风行风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检查关于作风建设规定执行情况,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规问题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十四)承办上级党委、政府及各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有关规定,诺邓镇设党委、人大、政府、纪委、人民武装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按照有关章程设置。
(一)办公室设置及职责
诺邓镇设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党的建设和社会治理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5个办公室。
1.党政办公室
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具体履行机关日常党务政务、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统战、民族宗教、机构编制、群众工作站(信访)、侨务、文秘、督办、电子政务、档案、保密、财务及国有资产监管、后勤保障工作、食品药品安全等职责,负责乡人大、政协、人民武装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为民服务中心”等日常工作。
2.经济发展办公室
承担经济发展计划、产业结构调整、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招商引资、商品流通、企业管理、统计、安全生产、农民负担监督、市场监管、城镇管理、应急管理等职责。
3.社会事务办公室
承担教育体育、卫生健康、社会救助、城乡低保、民政、残疾人事业、慈善事业、殡葬、搬迁安置、科技、计生、老龄工作及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等职责,负责“为民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
4.党的建设和社会治理办公室
统筹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工作,具体承担党的建设、法治建设、综合执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群众工作站(信访)、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等职责。
5.扶贫开发办公室
贯彻执行上级扶贫工作方针、政策和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围绕党和国家对“三农”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实施扶贫开发项目,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构建生产生活生态融合、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自然人文相得益彰的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新格局。
(二)事业单位设置
诺邓镇设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重点项目建设服务中心、林草中心、财政所7个事业单位。
三、领导分工
蒲 超 镇长:领导并主持镇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工作,分管人民武装工作。
杨珍坤 副镇长:协助镇长负责镇人民政府的日常事务工作;负责应急管理、防灾减灾、地震、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市政建设、综合执法、人民防空、市场监管、食品药品工作。分管应急办(安委办)、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联系县自然资源局诺邓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诺邓分局工作;完成镇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杨文斌 副镇长:协助镇长工作;负责治安、综治、维稳、法治、司法、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分管公安派出所、诺邓交警中队;联系司法所工作;完成镇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左 平 副镇长:协助镇长工作;负责交通运输、林业草原、生态环境、消防救援、发展和改革、乡村振兴、项目、通信、电力工作。
分管公路管理所、林业草原和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中心、专职消防队、乡村振兴办公室、重点项目建设服务中心;联系通信部门、供电所工作;完成镇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黄锦秋 副镇长:协助镇长工作;负责政务服务、政府信息、国有资产监管、财政、税务、金融、保险、教体、人口与卫生健康、妇儿工委、民族宗教、档案、保密、劳动保障、医疗保障、残疾人服务工作。
分管党政办公室、财政所、便民服务中心、中心校、计育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劳服站、残疾人服务站);联系税务分局和信访、各金融机构工作;完成镇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杨玉崟 副镇长:协助镇长工作;负责农业农村、水务、民政、烟草、供销、搬迁安置、气象工作。分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业组、农经站、代管中心、水务组、畜牧畜医组)、民政办;联系气象、烟站工作;完成镇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吴凯凡副镇长:协助镇长工作;负责对口帮扶所工作;协助分管乡村振兴办公室、重点项目建设服务中心、中心校;完成镇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陈天映 副镇长:协助镇长工作;负责统计、商务、招商引资、能源、工业科技、文化旅游工作。
分管统计办、经济办、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完成镇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办公地点
云龙县诺邓镇人民政府大院内(诺邓镇开发区沿江路小区)。
五、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8:30—12:30、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联系方式
工作日及节假日联系电话:0872-5522888,传真:0872-5521281。
负责人:蒲 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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