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在州委、州政府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云龙县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省州县实施方案,坚持依法履行政府职能,持续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向纵深推进,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云龙县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有力。
认真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集中学习,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交流研讨,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首要任务。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及时向州委、州政府和县委、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一步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严格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相关要求,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研究部署,确保法治建设工作与本部门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并将履行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
(二)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
1.持续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全面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村(居)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2023年,全县村(居)法律顾问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共计325人次,开展法律讲座和法律宣传112次,发放法律宣传资料1.2万余份,参与解决矛盾纠纷36件,修订村规民约6份,帮助起草审查协议10份,提供法律意见36条。坚持“应援尽援”的总要求,2023年共受理民事法律援助案件99件,接待法律援助咨询286人次;共受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63件,指派认罪认罚法律帮助案件166件;开展农民工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和“乡村振兴”法律援助志愿者宣传活动20次;共受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法律帮助案件86件,挽回各类损失109.73万元。认真按省级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评价验收标准,100%实现乡村法治通(公共法律服务机关人)配备使用、完成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标准化建设。积极开展公证益民行动,2023年县公证处紧紧围绕政府中心工作,为政府中心工作服务79次,提供预约办理65次;提供上门服务1次,提供加急服务1次,共办理公证228件,其中公益法律援助案件16件,免收公证费用8000元。
2.政务服务体系规范运行。加强县政务服务中心规范运行,强化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切实发挥便民服务平台便民、利民的主体功能,积极推动村级便民服务站运行。全年县、乡(镇)、村(社区)三级政务服务体系累计受理服务事项175578件,办结175578件,办结率100%。其中,县级受理服务事项90471件,已办结90471件,办结率100%;乡级受理服务事项60232件,办结60232件,办结率100%;村级受理服务事项24875件。
3.畅通“12345”政务热线互动渠道。加强“12345”政务热线综合平台办件系统的管理,确保群众来电事项受理、办理和跟踪督办及协办。全年完成“12345”政务热线交办1531件,办结1531件,办结率100%。加强云龙县营商环境投诉平台的运行管理,平台共包含36个县级部门,已全部设置账号,乡镇投诉件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转发交办。2023年共接到投诉件10件,已全部完成处理销号。
4.积极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印发《云龙县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第二批)和云龙县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第一批)中取消的部分证明事项的通知》,进一步推进“简政便民”行动,从制度层面解决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证难、多跑路等问题。
(三)依法行政体系健全完善。
加强规范性文件、合同的合法性、公平性审查和管理工作,动态清理规范性文件,做到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将乡镇人民政府、没有明确审核机构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纳入合法性审核范围;严格做好文件起草、讨论、审查、发布等各环节工作。年内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3件次、合法性审查3件次,印发《中共云龙县委办公室关于做好党内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工作的通知》,全县各单位向县委报送备案48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决议等程序。重大复杂和专业性较强的事项,邀请专家参与讨论、决策,为有关部门提供重大行政决策法律意见书3件。
(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1.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及时制定乡镇行政执法队机构编制方案,组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完成机构挂牌。同时,制定并公布《云龙县乡镇行政职权和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目录》,完成行政职权授权委托协议签订工作,推动了乡镇明责、赋权、扩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科学合理核定各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编制数,全县除市场监管领域外,文化市场、农业、应急、林草、自然资源5个领域完成编制核定工作,执法力量得到不断增强。调整、梳理、公布《云龙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共编列行政许可事项246项。制定下发《云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更好地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2.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组织案卷评查1场次,评查案卷23件,重点涉及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城乡建设、安全生产、城市管理、交通运输等领域的11个县级行政执法部门,共梳理出共性问题6类通报至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督促其认真对照检查、举一反三、及时整改,不断提升执法质量。采取资料查看、实地检查、案卷评查、交流座谈等方式,重点对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应急管理局、卫生健康局等单位进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
3.强化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及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程序等内容,深入开展行政执法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5场次,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保障。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2场次,参考人员255人,考试通过率达90%。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全面完成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截至目前,全县共有1045名行政执法人员,其中有196名持国务院部门颁发的行政执法证件、842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证,清理各类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人员243名。
4.联合执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县检察、公安、司法、文旅、市监、教体等部门联动开展各类检查125次,联合执法93次,对全县18个娱乐场所、16个酒吧、72家宾馆、480家烟酒经营场所进行监督检查。全力推进2023年度行政执法案件录入工作。2023年全县共录入行政处罚141件、行政检查3607件、行政许可1064件。
(五)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
邀请县人大、政协领导参加县政府常务会议,高质量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并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发布相关行政执法信息。加强“政务公开”专栏建设,持续做好12345政府热线服务平台群众反映问题办理,对民生问题进行及时、有效的回应解答,按时办结率达100%。 ⠼/font>
(六)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
加强行政复议及应诉工作,健全完善行政复议运行、案件审理、会商研判等机制,全面施行行政复议应诉机构工作规程、行政复议报告抄告办法等制度,加大复议监督纠错力度,着力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积极开展行政复议案卷自查和评查工作。2023年收到行政复议申请4件,不符合受理2件、受理2件,受理的2件已办结(其中维持1件、申请人撤回申请1件),办理行政诉讼案件1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积极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2023年全县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调解案件850件,调解成功846件,调解成功率达99.53%。
(七)全民法治宣传教育成效显著。
1.组建普法强基工作领导机构。将实施“八五”普法规划与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相结合,制定下发《云龙县 2023年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方案》《关于组建县级普法专项工作队的方案》,成立由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任副组长,法、检、公、司、教体、信访等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云龙县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2.加强普法工作队伍建设。联合“县、乡镇、村(社区)、村(居)民小组、群众”五级力量,组建以“乡镇干部+村(社区)干部+人民调解员+网格员+驻村民(辅)警+驻村工作队+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为体系的结构多元、扎根基层永不走的普法工作队90支。组建“云小普”志愿工作者102人,以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为契机,不断推进普法工作深入基层一线、深入群众。
3.全面建立未成年人“法治保护网”。以家庭教育促进家庭保护,强化家庭监护责任,教体、妇联、团委等部门对未成年监护人进行家庭教育指导1400余人次,司法机关对涉案未成年人和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帮教18次。以法治理念促校园保护,制定教职工入职查询办法,教体部门开展入职查询1100余人次,查出有违法犯罪记录10人(解聘1人)。开展校园检查600余次,排查安全隐患125处。开展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250场次、师风师德教育培训129次,覆盖全县25578名学生和2823名教职工。聘用法治副校长124名,实现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法治副校长全覆盖。
4.不断创新普法形式和内容。一是充分运用新媒体制作宣传产品,扎实推进基层普法多样化,建设线上普法宣传阵地多元化法治资源库1个,开设“普法强基在行动”专栏6个,本地法治栏目1个,新媒体平台开设“普法强基在行动”专题2个,制作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31个,播出法律、法治案例小故事156个,新媒体平台播放、刊载公益广告97条,网络宣传发布作品数562条,点击量、阅读量、曝光量、转发量18.6万次,互动宣传覆盖16.2万人次。二是合理运用传统媒体,有效发挥普法读物和法治宣传产品多样化作用。发放普法宣传册83374份,普法口袋书32621份,海报、横幅、标语377条,发送短信24.8万条,传统媒体报道稿件数量194篇。三是持续推进县乡村三级普法阵地建设。目前,全县建成法治文化阵地10个,创建5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乡镇、4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和56个州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四是结合民族文化特色和差异,开展“汉语+少数民族语言”、“双语普法”活动389场。
5.深入推进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培训工程。结合基层实际,依程序开展“法律明白人”遴选、培训等工作,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4场次,培育“法律明白人”1048人,创建25个星级“法律明白人”工作室。拍摄何晓芸、尹耀文“法律明白人”专题片,何晓芸、尹耀文入围云南省“普法强基·云南百佳十优法律明白人”推荐活动,何晓芸荣获“云南百佳法律明白人”荣誉称号。
(八)专项整治行动成果显著。
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制定《云龙县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向社会发布专项整治通告,通过各类媒体、信访投诉、专项整治邮箱、12345政务服务热线、12389公安机关及民警违法违纪举报投诉平台等方式,畅通群众投诉渠道,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按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的时间节点、任务安排,以问题为导向,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足立即进行整改,举一反三,达到“整改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目标。成立监督检查组,对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开展实地监督,以行政执法监督促进全县交通运输领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九)营商环境建设持续优化。
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纵深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全力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用好用活支持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系列政策,增强市场主体信用意识和自我约束力,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实现由政府监管向社会共治的转变,以监管方式创新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加大“放管服”改革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抓好权责清单建设、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建设、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优化公共服务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存在的不足
(一)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有待加强。个别部门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意识需要进一步强化,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发展、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意识、程序意识不强,在行政管理服务和执法活动中执法不严、服务不到位的情况还时有发生。
(二)行政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需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经费保障不足,乡镇、部门专职法律人员欠缺,法制审核质量不高,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能力水平有限,少数执法人员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不强。一些部门执法责任制落实不严,部分执法人员存在不愿执法、怕担责任现象。
三、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我县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认真落实《云龙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云龙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持续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作用,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二)全力推进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建设。进一步健全和规范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运行机制,对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决策事项的启动、决策程序、决策执行与实施后评估、决策全过程记录和档案管理、法律责任等内容进行规范。
(三)全面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为契机,聚焦重点任务,压紧压实责任,强化行政执法队伍政治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深入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素养和规范化执法水平。
(四)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促进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履行职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及时主动公开执法信息,让行政执法在阳光下运行,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加强法制审核能力建设,严格落实《云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严格依法作出。
(五)进一步加强全民普法工作。以全面深入学习宣传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第一宣传任务,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为重点,开展惠及全民和重点人群的普法宣传行动,不断提升全社会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敬畏法律、尊重生命意识,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社会氛围,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不断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六)进一步加强简政放权和“放管服”改革。继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服”改革,加强行业监管,优化公共服务,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充分发挥好舆论监督的功能,将行政执法活动置于群众监督和有关部门的联合监督之下,多管齐下,形成监督合力,有效预防和减少行政执法领域中的违法行为。
2024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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