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龙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01524979X/2024-00198
  • 公文种类:
  • 发文机关:云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云龙县人民政府关于团结光伏电站征收土地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03    浏览次数:   【字体:

龙政征预公告〔20240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在符合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公共利益需要的前提下,拟开展征收土地工作,现将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拟用于团结光伏电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第(二)款,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规定,可以征收土地的情形。

二、征收土地范围


征收范围:征收面积为1.0696公顷,共涉及1个乡(镇)1个村民委员会7个村民小组,具体为关坪乡新荣村民委员会黑场、松柏、溪树、酸坪、阳之道、稗子地、坟下村民小组,详见拟征地示意图。

三、开展现状调查的安排

拟定于本公告发布之后组织有关部门对本次征地的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以积极支持配合。

四、有关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包括新建房屋,种树、种草、种林或者种其他经济作物等。违反规定,在土地征收预公告发布后抢种粮食、树苗等其他经济作物,抢建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团结光伏电站拟征收土地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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