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定一批就业帮扶车间的公示
根据《云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云龙县乡村振兴局 云龙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乡镇就业帮扶车间管理的通知》(龙人社发[2023]63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云龙县顺荡火腿厂、云龙县星翳种植专业合作社、大理川阳农牧发展有限公司等3家市场主体通过申报主体申请、乡镇初审、县人社局及县乡村振兴局现场核实,确定以上3家市场主体满足吸纳5人(含5人)以上贫困劳动力就业1个月以上,认定为就业帮扶车间。
公示期限:2024年11月11日-2024年11月15日(5个法定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可向云龙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72-5520821。
云龙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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