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农[2022]14号)、《关于印发〈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农[2021]140号)。经个人申报、乡镇复审、县级审批,现将何志伟等105人享受州外省内稳定就业三个月以上的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一次性交通补助每人每年500元进行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限:2024年11月5日-2024年11月11日(5个法定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可向云龙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72-5520821。
附件:云龙县2024年州外省内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拟发放名单(第二批)
云龙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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