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返回预存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相关事宜公示
由苗尾乡政府发包,由云南空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苗尾乡天灯村八子地组道路硬化建设项目已经根据《云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规定》和《云南省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于2023年6月7日缴纳了该工程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现该工程已竣工验收并备案。
现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三十天: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2月6日,请各参建单位和个人,如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于2025年02月6日前,向云龙县劳动保障监察股投诉、举报。期满后,我局未收到任何投诉、举报,将按相关规定办理提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手续。
云龙县劳动保障监察股
投诉电话:0872-5523584、0872-5520089
云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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