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是防灾减灾、趋利避害的一项重要措施,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公益性事业。云龙县2025年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已全面展开,为切实加强云龙县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管理,确保作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和《云南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特公告如下:
一、作业时间: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在此期间根据我县气候特点和防灾减灾需要,适时开展人工增雨防雹作业。
二、作业影响区域:在云龙县辖区范围进行。
三、使用的作业工具为地面人工影响天气装备。作业点严禁闲杂人员及牲畜进入,禁止进行照相、摄像活动,更不能以任何理由损坏作业装备。
四、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时,作业点周围40米范围内不得有围观人员,不得放牧等,防止发生意外事故发生。作业时不得高声喧哗,以免影响作业。
五、作业中出现意外的处理:地面增雨防雹具有一定危险性,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在遇到意外事故时,发现人员应立即向当地村委会、镇(乡)政府、公安机关或县人工影响天气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并切实保护好现场,以便妥善处理,县人工影响天气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派专家前往处理。
六、各作业区域如发现未作业完全的装备,为了您及他人的人身安全,不允许自行搬弄、拆卸、损毁。任何人擅自摆弄、搬运或自行拆卸未作业完全的装备,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相关人员自行承担,相关部门将作为安全事故严肃处理当事人,依法追究当事人相关法律责任。
七、云龙县作业点布设
在白石镇双龙村(东经:99°23′54.68″、北纬:26°8′57.97″、海拔高度:2365.98米)、长新乡永香村(东经:99°27′45.97″、北纬:26°10′35.31″、海拔高度:2183.82米)布设2个固定作业点;在天池及全县烤烟重点种植区布设2辆移动作业用车。
八、云龙县人工影响天气中心联系电话:
0872-5520123 13888527247。
特此公告
云龙县人工影响天气中心
2025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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