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4云龙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依法严格履行法定程序
各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等有关规定及要求,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决策事项合法合规。未严格履行法定程序的事项,不得提请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目录管理,按年度进行调整和公布。因工作需要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决策单位应认真研
究论证,提出书面建议,按照相关规定程序提请调整。
三、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
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及时将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相关文件资料整理归档,全过程记录决策程序,对决策实行一事一档,严格进行管理。并在做出决策后1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文件资料报备云龙县司法局。
附件:2024年云龙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024年8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云龙县人民政府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
承办单位
决策依据
决策程序
完成时限
1
《云龙县生活垃圾处理费价格调整》
云龙县发展和改革局、
云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
3.《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4.《云南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2024年9月
2
《云龙县基本殡葬服务收费价格调整》
云龙县发展和改革局、
云龙县民政局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改委7号令)
3.《云南省定价目录》(云发改价格〔2018〕814号)
4.《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殡葬管理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19〕43号)
5.《云龙县基本殡葬服务收费标准试行方案》2024年9月
3
《云龙县公益性安葬(放)设施价格定价》
云龙县发展和改革局、
云龙县民政局1.《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将公益性安葬(放)设施纳入政府定价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
2.《大理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大理州民政局关于转发云南省发展改革委 云南省民政厅将公益性安葬(放)设施纳入政府定价管理有关事项文件的通知》2024年9月
4
云龙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基本思路
云龙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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