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龙县统计局云龙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 7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要求,我国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县委、县政府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全县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的现场登记、比对复查、数据汇总等任务。现将我县人口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总人口及人口分布
全县总人口(常住人口)为182977人。11个乡(镇)中,常住人口超过2万人的有3个,在1万人至2万人之间的有5个,少于1万人的有3个。其中,人口居前3位的漕涧镇、诺邓镇、功果桥镇合计人口占全县总人口比重为46.49%。
云龙县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各乡镇人口分布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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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 |
总人口(人) |
占全县比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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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
201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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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龙县 |
182977 |
100 |
100.00 |
漕涧镇 |
31037 |
16.96 |
16.4 |
诺邓镇 |
29288 |
16.01 |
13.27 |
功果桥镇 |
24741 |
13.52 |
18.08 |
长新乡 |
18966 |
10.36 |
10.48 |
宝丰乡 |
14686 |
8.03 |
8.37 |
苗尾乡 |
14250 |
7.79 |
4.24 |
检槽乡 |
12255 |
6.70 |
7.25 |
白石镇 |
11641 |
6.36 |
6.48 |
关坪乡 |
9774 |
5.34 |
5.70 |
团结乡 |
9083 |
4.96 |
5.36 |
民建乡 |
7256 |
3.97 |
4.37 |
二、户别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56879户,集体户1065户,家庭户人口为176450人,集体户人口为6527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1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0.2人。
三、民族人口
全县人口中,汉族人口为 25189人,占总人口的 13.77%。各少数民族总人口为 157788人,占总人口的86.23 %。
四、人口性别构成
全县人口中,男性人口为94841人,占总人口的51.83%;女性人口为88136人,占总人口的48.17%。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7.61 ,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12.42下降4.81个百分点。
五、人口年龄构成
全县人口中,0-14岁人口为32035人,占总人口的17.51%;15-59岁人口为119165人,占总人口的65.13%;60岁及以上人口为31777人,占总人口的17.37%,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23467人,占总人口的12.83%。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0.87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4.35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5.24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4.33个百分点。
六、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3岁及以上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3305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7225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59849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74051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3404人上升为7271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7910人上升为9414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2235人上升为32708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45587人下降为40470人。
全县15岁及以上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6660人,文盲率为3.64%。
七、城乡人口
全县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51298人,占总人口的28.04%;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31679人,占总人口的71.96%。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5097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4.92个百分点。
注:
1. 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 全县人口不包括居住在我县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 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 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5. 0-15岁人口为34045人,16-59岁人口为117155人。
6. 文盲率是指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
7. 城乡人口是指居住在城镇、乡村地域上的人口,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