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九条规定,云龙县审计局自2023年3月27日至5月30日,对云龙县2022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查了预算编制、调整及预算执行、债务规模、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沪滇协作帮扶资金使用、存量资金清理盘活及安排、“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财政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运用、预备费设置及使用、机关运行经费压减、非税收入预算管理及入库等进行了就地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县财政按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预算和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的调整预算,落实三保工作责任,实现收支平衡。但存在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执行率不高、清算不及时等问题,需要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完善。
一、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执行率不高。2022年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执行率为73.72%。二是预算单位未及时申请资金支付和已申请未及时清算。涉及县农业农村局、县林草局、县水务局等三个单位。三是部分资金未发挥效益。涉及13个单位沪滇协作实拨资金年内未完成使用285.31万元。四是应缴未缴净结余资金71.79万元,涉及乡镇和县级10个单位。
二、审计处理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云龙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1份审计报告、10份审计决定书,提出了具体审计处理意见,要求各相关单位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同时提出了建议:一是加强预决算业务指导;二是加强专项资金监控和支付清算力度。
三、审计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问题,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积极进行整改,其中涉及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执行率不高问题,已完成94.29%;预算单位未及时申请资金和未及时清算问题。涉及三个单位已支付使用1412.02万元;沪滇协作实拨已完成使用258.47万元;应缴未缴净结余资金71.79万元,涉及的10个单位已将资金上缴至县级国库。
云龙县审计局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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