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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龙县宝丰卫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七、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卫生应急工作,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2.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预防保健服务,医疗常见病、多发病护理,恢复期病人康复治疗与护理、预防保健,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初级卫生保健规划实施,城乡居民医疗组织与管理,卫生监督与卫生信息管理。贯彻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3.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做好药品价格政策和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
4.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5.按上级部门要求,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组织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监测检测、行为干预、随访管理、临床治疗、关怀救助等工作。
6.认真做好辖区卫生健康工作,按质按量完成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
7.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8.指导辖区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
9.完成县委、县政府以及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全面实施“十四五”卫生计生规划,推进健康宝丰建设,真抓实干,全面完成年度县级各项责任目标任务,抢抓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机遇,全策全力做好卫生健康工作,做好卫生院基本职能职责,不断提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1.保障宝丰镇卫生健康工作的正常运转,完成职责范围内的任务及县级各部门安排的工作。
2.进一步优化生产生活环境,不断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卫生需求,着眼于抓基础,集中力量解决主要环境卫生和公共卫生问题。使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卫生管理水平有明显提高,城乡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提升。
3. 做好乡镇公共卫生工作,完成老年人健康体检、心脑血管筛查工作,完成年内疫苗接种工作,完成预防接种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为云龙县卫生健康局所属全额供给事业单位,共设置14个内设机构,包括全科医疗科、内科、外科、妇产科、急诊医学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党支部办公室、健康扶贫办、行政后勤院办、财务科、医务科、护理部等科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云龙县宝丰卫生院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卫生健康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龙县宝丰卫生院单位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2人(离休0人,退休12人)。
年末其他人员17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无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龙县宝丰卫生院2023年度收入合计7,163,187.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75,013.8元,占总收入的66.66%;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2,388,173.6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33.34%;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894,878.33元,增长14.2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775,013.8元,增长100.00%;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减少212468.16元,下降8.16%;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3,667,667.31元,下降100.00%。总收入增加894,878.33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财政拨款项目资金增加;财政拨款收入增长100.00%,其他收入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财政拨款统一由云龙县卫生健康局列支,我单位将财政拨款收入列入其他收入,未在财政拨款收入中反映;事业收入下降8.16%,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实行医共体管理,严格控制医疗相关费用,严格落实医保相关政策,使用集采药品,药品成本降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龙县宝丰卫生院2023年度支出合计7,225,427.6元。其中:基本支出4,793,026.62元,占总支出的66.34%;项目支出2,432,400.98元,占总支出的33.66%;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092,903.2元,增加17.8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73,364.91元,下降1.5%;项目支出增加1,166,268.11元,增长92.11%;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基本支出减少73,364.91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医疗收入减少,导致药品耗材支出也会相应减少;项目支出增加1,166,268.11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家庭医生签约补助资金在2023年才拨付到位,导致此类项目资金大幅增加。且2023年新增新冠病毒感染过渡期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资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云龙县宝丰卫生院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793,026.6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386,712.82元,占基本支出的49.7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406,313.8元,占基本支出的50.21%。人均公用经费支出114,586.37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云龙县宝丰卫生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432,400.9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执业助理医师考试达标奖补及人才培养资金1,000.00元,主要用于执业助理医师考试达标奖补及时人才培养;
2.大理州第一批卫生健康切块补助资金86,569.00元,主要用于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提升群众满意度,幸福感;
3.2022年州级卫生健康年初预算切块资金30,092.04元,主要用于稳定基层医疗卫生健康队伍,推动优秀人才向基层流动,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
4.2022年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改革省级补助资金11,000.00元,主要用于弥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改革收支差;
5.2023年脱贫人口重点人群和农村低收入人群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省级结算补助资金930.00元,主要用于进一步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使乡村医生更加积极开展签约、履约服务,提升群众满意度,幸福感;
6.2023年脱贫人口重点人群和农村低收入人群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省级提前下达补助资金8,630.00元,主要用于进一步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使乡村医生更加积极开展签约、履约服务,提升群众满意度,幸福感;
7.2023年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补助资金104,800.00元,主要用于弥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改革收支差;
8.2022年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补助资金95,000.00元,主要用于弥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改革收支差;
9.2023年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改革省中央补助资金16,990.00元,主要用于弥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改革收支差;
10.2023年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改革省级补助资金75,030.00元,主要用于弥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改革收支差;
11.2023年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改革省级结算补助资金8,123.00元,主要用于弥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改革收支差;
12.2023年度县级乡村医生补助资金46,080.00元,主要用于及时足额兑付乡村医生县级补助,保障基层卫生健康工作正常运转;
13.2022年基本药物省级补助结算资金80,140.00元,主要用于弥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改革收支差;
14.2023年县级乡村医生补助资金1,440.00元,主要用于及时足额兑付乡村医生县级补助,保障基层卫生健康工作正常运转;
15.2022年基本药物制度中央结算补助资金40,800.00元,主要用于弥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改革收支差;
16.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结算补助资金43,000.00元 ,主要用于开展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服务所需的各项费用支出,从而面向全体居民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17.2022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省级补助资金48,934.00元,主要用于开展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服务所需的各项费用支出,从而面向全体居民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18.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省级结算补助资金17,2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服务所需的各项费用支出,从而面向全体居民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19.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补助资金580,178.00元,主要用于开展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服务所需的各项费用支出,从而面向全体居民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20.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补助资金647,142.58元,主要用于开展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服务所需的各项费用支出,从而面向全体居民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21.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结算补助资金55,494.00元,主要用于开展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服务所需的各项费用支出,从而面向全体居民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22.第二次预拨2023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补助资金170,996.56元,主要用于开展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服务所需的各项费用支出,从而面向全体居民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23.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省级补助资金25,408.8元,主要用于开展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服务所需的各项费用支出,从而面向全体居民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24.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省级补助资金90,901.00元,主要用于开展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服务所需的各项费用支出,从而面向全体居民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25.2023年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防治艾滋病县级配套资金7,500.00元,主要用于做好艾滋病防治业务培训和制作艾滋病防治宣传资料,做好监测点的艾滋病筛查工作;
26.2022年重大传染病防控结算经费6,068.00元 ,主要用于开展扩大免疫规划、艾滋病防治、结核病防治、血吸虫与包虫病防治、精神卫生与慢性非传染病防治等工作所需的经费支出;
27.2023年重大传染中央补助资金14,422.00元,主要用于开展扩大免疫规划、艾滋病防治、结核病防治、血吸虫与包虫病防治、精神卫生与慢性非传染病防治等工作所需的经费支出;
28.2023年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省对下专项资金608.00元,主要用于开展麻风病防治工作所需的经费支出;
29.新冠病毒感染过渡期医务人员中央临时性工作补助资金72,500.00元,主要用于新冠病毒感染过渡期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支出,充分发挥临时性工作补助资金的激励导向作用,体现对医务人员的关心关爱,让医务人员感受到温暖,推动医疗事业单位又好又快发展;
30.新冠病毒感染过渡期医务人员州级临时性工作补助资金4,300.00元,主要用于新冠病毒感染过渡期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支出,充分发挥临时性工作补助资金的激励导向作用,体现对医务人员的关心关爱,让医务人员感受到温暖,推动医疗事业单位又好又快发展;
31.新冠病毒感染过渡期医务人员省级临时性工作补助资金40,500.00元,主要用于新冠病毒感染过渡期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支出,充分发挥临时性工作补助资金的激励导向作用,体现对医务人员的关心关爱,让医务人员感受到温暖,推动医疗事业单位又好又快发展;
32.提前下达2023年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省对下专项资金624.00元,主要用于保障卫生健康工作的正常运转所需的各项支出,从而保证完成职责范围内的任务及县级各部门安排的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龙县宝丰卫生院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75,013.8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6.08%。与上年相比增加4,775,013.80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财政拨款统一由云龙县卫生健康局列支,我单位将财政拨款收入列入其他收入,未在财政拨款收入中反应。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5,544.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6%。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支7,2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58,344.32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00元,死亡抚恤支出0.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4,319,050.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45%。主要用于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37,000.00元,乡镇卫生院支出1,744,936.75元,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541,060.0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1,695,708.98元,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28,828.00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117,300.00元,其他公共卫生支出12,504.00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36,927.99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784.76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90,41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9%。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龙县宝丰卫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无完成年初预算比例。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无完成年初预算比例;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无完成年初预算比例;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无完成年初预算比例;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无完成年初预算比例。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与上年度一致,无增减变动。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本单位在编实有车辆为3辆,为特种车辆(救护车),车辆运行费用使用医疗收入支付,因此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
(三)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及实物量情况
云龙县宝丰卫生院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及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及实物量情况
云龙县宝丰卫生院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及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龙县宝丰卫生院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云龙县宝丰卫生院资产总额8,457,082.22元,其中,流动资产4,556,492.36元,固定资产3,900,588.8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28,017.0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97780.3元(净值)。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3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3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情况
云龙县宝丰卫生院2023年缴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00元,其中:缴入本级财政专户0.00元,缴入非本级财政专户0.00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七、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流动资产:单位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存货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按原价进行反映。
无形资产:单位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
资本性支出: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宝丰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样(基层单位版)20240902044033936
监督索引号532929014361007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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