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推进云龙县村(居)法律顾问工作走深走实,切实提升法律服务质效,开展好“1+N ”行动工作,促进农村“法律明白人”作用发挥,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营造和谐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近日,云龙县司法局召开了全县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座谈会。党组书记、局长杨云兵,副局长杜惠琴,云南展腾(云龙)律师事务所、云南欣晨光(大理)律师事务所律师代表、村(社区)代表及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通报了2023年以来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计划。会议听取了律师代表、村(社区)代表就如何开展好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针对具体问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交流。签订了《2024年度村(居)法律顾问法律服务协议》。
县司法局局长杨云兵作讲话,他指出,近年来云龙县村居法律顾问在维护社会稳定、推动法治建设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大家积极参与村居的各类法律事务、社会公益活动,为群众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今后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持续发力: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各村(社区)要认识到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重要性,不仅仅是把村居法律顾问引入到做好调解矛盾纠纷、开展普法宣传、解答法律问题等法律服务的基础上,还要支持村(居)法律顾问参与村级事务管理、重大事项决策、政策实施、产业投资、项目建设等工作,提高服务层次,充分发挥出法律顾问的作用。二要做好沟通和配合工作。云龙县地域宽广、村(社区)众多且交通落后,顾问律师时间紧工作任务重,要通过线下线上方式宣传推广法律顾问,建立微信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群,讲究方式方法开展“组团式”“订单式”“延伸式”法律服务,在服务内容上精心设计、服务方式上综合运用,创新服务方式,当好基层普法的宣传员,法律为民的服务员,社情民意的信息员。各村(社区)要加强和顾问律师沟通联系,向村干部和全体村民宣传法律顾问的工作职责、服务范围及联系方式,帮助需要法律帮助的群众。通过“1+N”行动服务法律明白人传帮带,提升村居法律顾问工作质效,提高群众的法治素养。三是完善工作机制。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要建立健全机制,明确各方工作职责,加大对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日常调度和考核;各司法所所长要加强与各村(社区)的协调联络,管理和使用好村居法律顾问;各村居法律顾问要积极履行职责,主动加强与所服务村居联系,采取多种形式切实发挥好村居法律顾问作用,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乡村法治建设、社会和谐稳定发挥好参谋助手和智囊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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