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17 浏览次数: 【字体:大中小 】
10月13日晚,县公安局民建派出所在处警过程中,违法行为人余某不配合调查、辱骂民警、扬言报复、阻碍民警执行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县公安局对余某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有力维护了公安民警执法权威、打击了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有效维护了辖区社会治安稳定。(来源:平安云龙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