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张燕委员:
您在政协云龙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期间提的《关于建议将乡镇红十字会经费列入预算的提案》,云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已交我单位办理,经过认真研究,汇报沟通,现答复如下:
您的提案事关全县高质量发展,站位高、质量优。乡镇红十字会的建设有效解决了我县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薄弱短板,但近年来,随着基层“三保”支出责任不断加大、刚性支出需求持续增长,2024年年度预算,我县进一步加大了部门运转经费保障力度,在 “三保”支出压力大,收支矛盾异常尖锐的情况下依然坚持按乡镇辖区人口10元/人核定乡镇机动经费,统筹用于乡镇各项社会事业发展,鉴于当前县级财政承受能力无法保障其他支出的情况,由乡镇先统筹部门资金及乡镇机动经费保障乡镇红十字会相关工作。下步工作中,财政部门将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通过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开源节流等方式,力争逐步缓解基层财政收支矛盾困局。待财政困难缓解后,我们将会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逐步解决此类问题。请您予以理解。
衷心感谢您对全县高质量发展及财政工作的关心支持。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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