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龙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01524995X/2025-00014
  • 公文种类:
  • 发文机关:云龙县财政局
  • 成文日期:

云龙县财政局关于对云龙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06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01-21    浏览次数:   【字体:

刘国正、杨永芳、李树南、杨春玲代表:

你们在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解决诺邓古村消防员和虎头山景区管理人员工资并列入县级财政预算的建议”已收悉。现就你们所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诺邓古村和虎头山是我县两个重要的旅游景区,诺邓古村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虎头山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做好诺邓古村和虎头山消防安全工作至关重要。接到你们的建议后,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要求文旅、消防、林草、财政等部门认真研究,目前已制定了比较合理的解决方案,解决方案既兼顾了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又科学合理谋划了安全稳定的保障措施。下步,我们将紧紧围绕方案部署抓好贯彻落实,一是妥善解决好目前拖欠的临时管理人员工资;二是相关部门协同配合,整合消防、林草、诺邓镇等相关资源,组建更加专业的消防安全管理队伍。

衷心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希望你们一如既往的关心关注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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