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龙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15249992T/2024-00005
  • 公文种类:
  • 发文机关:云龙县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

云南大理交通运输集团公司云龙分公司安全锤、灭火器等应急救援设备设施使用方法以及安全疏散标识等应急处置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4-03-26    浏览次数:   【字体:

()应急锤使用方法

1.当遇见紧急情况时,首先取出应急锤,然后直接锤击钢化玻璃的四角和边缘位置(“紧急逃生敲击点”“应急出口”等标识张贴处)。应注意钢化玻璃的中间部分是最牢固的,一开始不要敲击中间部位。

2.当玻璃出现开裂之后,就说明玻璃内部的应力分布已受到破坏,从而在瞬间就会产生很多“蜘蛛网”裂纹。这时候只需多锤击几次,便可将玻璃砸碎。

3.当玻璃脱落到一定程度的时,乘客就可以及时有序地跳出窗外,转移到相对安全的位置。

()灭火器使用方法

使用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时,应拔去保险销,一只手握住喷粉管,将喷嘴对准火焰根部;另一只手按下压把,干粉即可喷出灭火。(拔销子、握管子、压把子)。当发现火苗时:

1.对准火焰根部加压喷射,不可过高;

2.距离火焰23米喷射;

3.站在火焰的上风向喷射(上风向2-3米处向火焰根部喷射)。

判别灭火器压力表是否正常,先看压力表指针当其指向绿区为压力正好合适;压力表指针指向黄区为压力过大;压力表指针指向红区说明压力不足(绿区好、黄区大、红区小)。

()安全顶窗应急使用方法

1.双向推开安全顶窗

2.拉去塑料防护罩

3.旋转手柄并推出

4.从出口脱离危险

()车门控制应急阀应急使用方法

1.打开保护盖

2.转动旋钮

3.手动开门

4.用后回位

()发生翻车事故时“应急逃生”处置方法和技巧

1.驾驶或乘坐车辆时一定要系好安全带,它是保证安全的先决条件。在发生事故时,安全带能将乘客牢牢固定在座椅上,避免人员在车内翻滚受伤。

2.不要急于解开安全带。车辆在翻车后先不急于解开安全带,先要调整好身姿。因为客运车辆内部空间较为空旷,盲目解开安全带很容易造成二次摔伤。比较正确的做法是双手抓住座椅前方把手,确定身体固定后,一手解开安全带,慢慢把身子放下来。

3.采用应急安全锤破窗逃生。车门因变形或其他原因无法打开,应考虑从车窗逃生。如果车窗是封闭状态,应尽快敲碎玻璃。如果车窗侧面都配有逃生锤,在车窗玻璃四角的位置敲打。确定车外没有危险后再逃出车外,避免汽车停在危险地带,或被旁边疾驰的车辆撞伤。

4.从应急逃生窗逃生脱险。客运大巴车车顶会配置有紧急逃生天窗出口,只是很多时候人们容易把它错认为是通风口。逃生窗上面有按钮,旋转之后把车窗整个往外推,如果无法够及逃生窗,车内人员应给予帮助,先将一人托举出去,再通过上下接力,将被困人员救出车厢。

5.驾驶或乘坐车辆遇到紧急情况需要马上撤离,最重要的一点是保持冷静,大客车基本都采用封闭式玻璃,以下三种方法可以帮组乘客逃生:一是安全锤;二是前后车门;三是车顶上的紧急逃生天窗。

在遭遇险情时,多少会有些慌乱,但只要保持镇定按照上述方法操作,可以最大限度确保安全。

()驾驶人应急处置操作

1.减速停车。发生突发情况时,驾驶员要控制好方向盘,使车辆直线行驶,将车辆停至安全停车区域,尽量避开人群集中区域。车辆停稳后,迅速关闭点火开关,拉紧驻车制动,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夜间或视线不良天气条件下还需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

2.警示。驾驶员应穿好反光背心,一般道路上,在故障车辆来车方向同车道50米至100米处摆放危险警告标志。城市快速路和高速公路上,在故障车辆来车方向150米外摆放危险警告标志。夜间摆放危险警告标志的距离还应适当增加。在转弯路段,可视情在车辆前、后方均摆放危险警告标志。

3.逃生。驾驶员第一时间开启车门,组织乘客有序下车,尽快撤离危险区域。遇车门无法打开时,指导乘客通过应急门、应急窗、安全顶窗或使用应急锤等尖锐器械击破车辆侧窗进行逃生。告知乘客切勿留恋财物。火灾逃生时,应注意做好个人防护。驾驶人员不应先于乘客撤离现场。

4.疏散。及时将逃离事故车辆的乘客疏散到车后100米以外的右边路侧或护栏外侧的安全区域,避免二次事故的发生。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根据危险货物的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放射性等不同危险特性及起火泄漏情况,设置初始隔离区,采取降温、灭火等处置措施,并做好周围车辆和人员的疏散工作,往上风口方向疏散。

5.报警。及时拨打122报警电话(高速公路拨打12122),上报事故发生时间和地点、车辆号牌、人员伤亡和损失等情况。若车辆着火燃烧,同步拨打119火警电话。若出现人员伤亡,同步拨打120急救电话。交通警察、消防队员、综合交通执法人员、医生等到达现场后,现场人员应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6.救助。按照“先救命,后治伤”的原则,根据人员伤情及施救者医学掌握程度进行科学有效施救,切忌随意移动、拉拽、摇晃伤员,不能施救时应耐心等待医生救护。存在火灾、爆炸等危险时,应采取正确的搬运方法,及时将伤员转移到安全地带。对于急需救治的伤员,及时求助过往车辆送至最近医院。

7.现场保护。在保证自身安全情况下,可使用相机或手机,从车辆前方、侧面和后方对事故相关车辆的位置、受损部位及受损程度等事故现场情况做好拍摄记录。因抢救伤员而变动现场的,应标记伤员的原始位置。遇不良天气条件可能会对事故现场重要痕迹、物证造成破坏的,采用塑料布、席子等对现场血迹、制动印痕、散落物等进行遮盖。

8.报告。事故发生后,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及时向所属公司及发生地公安交通管理、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报告,上报事故发生时间和地点、人员伤亡和事故经过等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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