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大理州民政局关于实施“阳光养老”行动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县养老服务体系工作开展情况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建设类养老项目
(一)项目名称:诺邓镇石门社区老年人幸福食堂和漕涧镇老年人幸福食堂
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建设厨房,餐厅等设施,为老年人提供优惠的定点助餐,上门送餐服务。
项目负责人:何北,联系电话:0872-5520012
项目完成情况:诺邓镇石门社区老年人幸福食堂正在进行扫尾工作预10月底可以投入使用,漕涧镇老年人幸福食堂正在开工建设预计12月底投入使用。
(二)项目名称:长新乡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
项目建设主要内容:新建面积2813平方米综合服务楼及配套设施,新建养老床位68张。
项目资金文件:《大理州财政局 大理州民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民政事业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大财社【2023】84号)下达440万元
项目投资:440万元
项目负责人:何北,联系电话:0872-5520012
项目完成情况: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以及附属设施扫尾工作。
(三)项目名称:日间照料中心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主要内容:新建5个日间照料中心(检槽乡检槽村、白石镇白石村、漕涧镇漕涧社区、苗尾乡鲁羌社区、宝丰乡金麦村)其中宝丰乡金麦村日间照料中心已完成建设,新建养老床位50张。
项目投资:315万元
项目负责人:何北,联系电话:0872-5520012
二、高龄津贴
项目主要内容: 对具有本县户籍的80-89周岁老年人发放50元/人/月、90-99周岁老年人发放100元/人/月的保健补助,对10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发放300元/人/月的长寿补助。
实施情况:2024年1月1日-2024年6月30日,云龙县共发放高龄津贴173.8600万元,30050人次。
项目负责人:张菊艳 联系电话:19187757232
三、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
项目主要内容:对具有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低保老年人和分散供养特困老年人发放50元/人/月的服务补贴。
实际效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保障和改善高龄老人基本生活。
实施情况:2024年1月1日-2024年6月30日,云龙县发放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34.8000万元,发放6960人次。
项目负责人:张菊艳 联系电话:19187757232
实际效果:贯彻落实《云南省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实施办法(试行)》文件,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强化政府保基本兜底线职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