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龙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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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01524979X/2024-00834
  • 公文种类:
  • 发文机关:云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宪法进校园活动

发布时间:2024-12-03    浏览次数:   【字体:

12月2日,县人大常委会联合展腾(云龙)律师事务所到诺邓镇九年制学校开展宪进校园活动。

活动中,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伯川以“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争做守法青少年”为题,给诺邓镇九年制学校初中部师生上了一堂别开生面的思政课。张伯川指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每年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纪念现行的宪法,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在全社会培养起崇尚宪法、服从宪法的意识。希望同学们学习宪法、认同宪法、践行宪法,将“宪法至上”的树苗根植于心中,努力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严格遵守者、自觉运用者、坚定捍卫者,让守宪成为一种笃定的生活方式,敬宪于心、维宪于行,做一名遵纪守法的青少年。

展腾(云龙)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锦祥以“宪法就在我们身边让我们一起走进宪法”为题,结合自身成长经历和生活中的具体事例,围绕“宪法的制定修改、宪法的主要内容、宪法的法律地位、宪法与民生、公民权利和义务、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主要职责”等方面作专题讲解,深入浅出地讲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知识,教育引导广大青少年要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自觉维护宪法权威,争做新时代的“宪法小卫士”。(记者 杨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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