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就业帮扶车间?
答:就业帮扶车间(含就业帮扶基地) 指利用乡镇、村集体和企业土地、房屋创办的,以及市场化运作的小微企业、农民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从事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手工艺品制作、来料加工、集贸市场、冷链物流等建立业务承揽关系以及各类新业态服务等生产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
2.就业帮扶车间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答:除管理、技术人员外,吸纳脱贫劳动力 5 人(含)以上的小微企业、农民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可以认定为就业帮扶车间。
3.就业帮扶车间类型有哪些?
(1)厂房式帮扶车间:指企业(个体工商户)在乡镇、村委(社区)创办工厂或加工车间,引导周边村或者易地搬迁安置点脱贫劳动力从事农产品初加工、来料加工及制造等业务。
(2)居家式帮扶车间:指企业(个体工商户)与脱贫户家庭建立业务承揽关系,委托脱贫劳动力居家从事手工编织、来料加工、农产品加工等业务。
(3)“合作社+农户”式帮扶车间:指通过农业专业合作社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实现稳定增收等业务。
4.就业帮扶车间的认定程序有哪些?
(1)申请。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农家乐等市场主体向所在地的乡镇、村(社区)提出申请,由乡镇、村(社区)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进行实地考察核验,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盖章确认后,由申报主体将相关材料报送县人社局。
(2)审核。由县人社局牵头,县乡村振兴局配合认定,现场核实拟认定就业帮扶车间情况。特别是对提供的脱贫户、监测户花名册及劳动合同等资料进一步核对确认。
(3)公示。县人社局对审核合格的经营主体信息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认定。经公示无异议的帮扶车间,由县人社局会同县乡村振兴局为就业帮扶车间挂牌。未认定为就业帮扶车间的其他工厂或基地,一律不得自行悬挂、粘贴就业帮扶车间牌匾等标识。
5.申报就业帮扶车间应提供哪些资料?
(1)《云龙县就业帮扶车间申请认定表》(附件1)、《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花名册》(附件2)、帮扶车间厂房内部、外景照片(各2份)。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各2份)。
(3)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员工身份证、工资卡、工资花名表(复印件各2份)。
6.就业帮扶车间动态管理有哪些要求?
答:乡镇、村(社区)作为就业帮扶车间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收集就业帮扶车间运营情况和脱贫人口就业信息,每月至少实地察看3次;县人社局会同县乡村振兴局对已认定的就业帮扶车间进行月调度、月监测,至少每半年实地开展一次核查。对正常经营、帮扶带动效果好的就业帮扶车间,强化指导,确保持续稳定发挥效益;对经营状况不佳、就业帮扶成效不明显的,在严控风险的前提下,强化政策支持,帮助其发展;对不能正常经营、空置的,及时清理退出,避免造成资源浪费。
7. 就业帮扶车间有哪些扶持政策?
(1)吸纳就业奖补资金。就业帮扶车间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吸纳就业奖补资金标准为向脱贫劳动力发放工资总额的15%,补助资金从人社部门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2)岗前培训补助。对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并按需开展职业技能岗前培训的就业帮扶车间,根据新吸纳的脱贫劳动力,在3个月见习期内按规定参加技能培训并取得证书的,除给予培训费用补助外,再给予脱贫劳动力每人每月1000元见习期补助,安排企业1000元/人的培训费用,资金从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列支。
(3)信贷支持。对就业帮扶车间购买设备等生产性投资给予贷款贴息。对向小微企业转型的就业帮扶车间,可比照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要求给予扶持,贷款额度最高300万元,按贷款利率给予2年的部分贴息。
8、其他
联系地址:云龙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诺邓镇果郎办公新区二楼)
联系人:杨秀娟 联系电话:0872-5521061
云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