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县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积极发挥就业见习在积累工作经验、增强实践能力、促进实现就业的广泛作用,全面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部门关于实施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1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17条措施的通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3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服务攻坚行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引导和鼓励县内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募集见习岗位、建立就业见习基地,全面推进我县就业见习工作。现将相关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青年见习
(一)见习人员资格范围
愿意在我县参加就业见习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中职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
(二)见习人员申请
1.申请时间:2023年8月至12月
2.申请地点:以下两种方式均可
(1)向云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
(2)登录云南人才网“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服务专区(HTTP://www.ynhr.com/index.php?m=home&c=jyjx&a=index)的“见习单位目录/岗位清单”查看见习岗位,按照相关联系方式进行咨询。
3.申请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本人就业创业证(需进行失业登记)、未参加职工养老保险证明或断缴职工养老保险证明、其他能证明本人技能及职业相关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就业见习基地申报
(一)申报条件
1.云龙县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2.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建立专门的见习管理办法及配套的见习管理制度,对见习人员进行规范有效的管理;
3.有专人具体负责就业见习管理工作(见习报表的上报以及见习系统维护),有良好的见习场所,能持续提供10个及以上有一定管理或技术含量的见习岗位,有利于发挥见习生的专业特长;
4.能够按时为见习生提供一定的生活补贴(最低工资标准以上)、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
5.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措施。
(二)申报时间
2023年7月至12月
(三)申报程序
1.申报地点:以下两种方式均可
(1)向云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
(2)登录云南人才网“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服务专区(HTTP://www.ynhr.com/index.php?m=home&c=jyjx&a=index)的“企业申报通道”入口,按照相关流程进行申报。
2.申报材料
就业见习基地申报表(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提供)、就业见习岗位年度计划表(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符合条件的县内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提交上述材料经县就业局初审后,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认定,认定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报州级部门备案,符合州级基地申报条件的向州级部门推荐。
三、政策支持
(一)落实补贴政策
对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按每人每月1500元的标准给予就业见习补贴,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
(二)实行税费减免
见习单位支出的见习补贴相关费用,不计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符合税收法律及其有关规定的支出,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三)强化考核激励
鼓励见习单位更多使用、留用见习人员,对组织实施到位、募集岗位多、岗位质量好、实施效果佳的见习单位,推荐参加国家级就业见习示范单位评选活动,加强示范引领。
四、申报地点及联系方式
办理地点:云龙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办理地址:云龙县诺邓镇果郎社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电话:0872-5520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