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17条措施的通知》、《关于印发云南省进一步稳就业促发展惠民生20条措施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要求,进一步加大对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的政策支持力度,推动高校毕业生等青年高质量充分就业,现就云龙县2023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与一次性基层就业奖补申报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一)补贴对象及标准
1、经营主体、社会组织(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 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 16—24 周岁青年,签订 1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按照每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2、对我省县级以下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且签订1 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中小微企业,按照每人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二)不能申领补贴的情况
1、申领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的不能申领。
2、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不能申领。
3、劳务派遣、劳务外包人员不能申领。
(三)申领程序
1、用人单位通过“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网上办事大厅”自主申请,填报符合条件职工信息、单位基本信息、单位领取补贴对公银行账户信息等。
2、填写《云南省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同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单位对公账户复印件、保险缴费凭证复印件等相关纸质材料。
3、对核实后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将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资金发放至用人单位提供的对公账户。无对公账户的,将资金发放至用人单位提供的经营者账户。
二、一次性基层就业奖补
(一)奖补对象及标准
对毕业3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乡镇村企业就业(合同就业点),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6个月以上、且基层服务期满6个月的 (从2022年1月1日起计算),且申请时仍在申报单位就业的,给予高校毕业生个人5000元的一次性基层就业奖补。
(二)不能申领补贴的情况
1、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不能申领。
3、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的,不能申领。
(三)申领程序
1、申请人通过“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网上办事大厅”、“就业彩云南”微信公众号自主填报申请信息,包括:就业单位基本信息(单位名称、单位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个人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劳动合同上签订的时间和服务期限(劳动合同双方签字页和服务期限页)、毕业证书编号等。
2、填写《云南省一次性基层就业奖补申请表》,同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个人社保卡复印件、保险缴费凭证复印件等相关纸质材料。
3、对核实后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将一次性基层就业奖补资金发放至申请人个人社保卡银行账户。
三、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2月20日
四、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
办理地点:云龙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办理地址:云龙县诺邓镇果郎社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电话:0872-5520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