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返回预存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相关事宜公示
由功果桥镇人民政府发包,由云龙县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承建功果桥下乌村干地片区民族团结示范建筑项目已经根据《云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规定》和《云南省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于2024年9月26日缴纳了该工程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现该工程已竣工验收并备案。现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三十天:2025年3月25日— 2025年4月25日,请各参建单位和个人,如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于2025年4月25日前,向云龙县劳动保障监察股投诉、举报(投诉电话:0872-5523584,0872-5520089)。期满后,我局未收到任何投诉、举报,将按相关规定办理提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手续。
特此公示
云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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