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生态环境局云龙分局拟审批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72—5521278(大理州生态环境局云龙分局)通讯地址:云南省大理州云龙县诺邓镇沿江路30号 邮编:672700
项目名称 |
硅矿废渣回收综合利用项目 |
建设地点 |
云龙县漕涧镇漕涧村固东坪社 |
建设单位 |
云南柏泰新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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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机构 |
云南正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环评文件 |
报告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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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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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占地面积7074.98m2,总建筑面积2432m2,工程内容包括原料堆放区、生产区、成品堆放区及配套设施。本项目原料外购,建设一条硅矿废渣综合利用生产线,生产规模为6万t/a,产品类型为石英砂。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7.7万元,占投资比例的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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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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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期环境影响 本项目是租用云龙县康亚华西电锌业有限公司闲置用地,办公楼、餐厅、卫生间、蓄水池、生产车间均依托现有设施,本项目将对生产车间按工艺需求改造,同时建设配套设施。本项目施工工艺简单,不涉及大型基础开挖,主要是在现有用地基础上建设,且工期较短,施工期污染影响较小。 (1)水环境影响:施工期废水产生量较小,设置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2)大气环境影响:施工废气主要为运输粉尘和机械尾气,通过洒水降尘,加强管理后,废气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施工噪声通过加强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后不会对外环境产生较大影响。 (4)固废影响:施工期有少量设备包装废物产生,其中大部分为可回收废物,因此拟对其进行回收外卖,不可回收的少量固废可为环卫清运处置,均可得到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很小。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 (1)水环境影响 运营期生产废水主要为振动筛清洗废水、脱水工序排水和酸洗废水。振动筛清洗工序不添加任何清洁剂,并且清洗工艺是在常温常压下进行,硅矿废渣性质稳定,不会发生分解,因此废水污染物主要来源于硅矿废渣表面附着的泥土,以SS表征,无其它有毒有害且易溶于水的其它污染因子。本项目采用沉淀池对SS进行物理沉淀,经处理后循环回用。脱水工序排水来源于振动筛清洗过程停留在物料表面的水份,排水成分与振动筛清洗废水相同,因此与清洗废水一起排入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酸洗工序主要是利用草酸去除原料中的主要杂质三氧化二铁,根据工艺流程分析完成酸洗后主要杂质三氧化二铁会以草酸铁的形式置换出来,而草酸铁(Fe2(C2O4)3)难溶于水和酸,最终形成沉淀物排出,因此酸洗液中不会富集过多的铁离子。酸洗工序是将固态草酸与水按比例调制,通过酸性试纸检测pH,均是人工操作,精密度低,为保证pH草酸添加量一般情况会偏大。最终导致酸洗工序完成后,会有草酸过剩,因此收集后回用可行。 本项目收集的地表径流主要来源为道路和空地区域,由于厂内道路和空地为硬化地面,因此便于雨水收集。本项目清洗用水对水质要求小,初期雨水满足用水要求。初期雨水收集回用不仅可以减少雨天地表径流的污染影响,而且可以减少新鲜水的使用。 本项目运营期卫生间废水进入化粪池预处理,定期清运至周边用农地还田;剩余生活污水收集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厂地洒水降尘,无外排废水。 综上,运营期无排放废水,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影响 运营期粉尘主要来源于原料破碎筛分、堆场、运输等过程,破碎工序采用湿法除尘,参照《工业行业产排污系数手册—303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行业系数手册》湿式除尘控制效率为90%,对粉尘的控制效果较好,处理措施可行;制砂、分级工序采用脉冲布袋除尘器除尘,对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废弃资源加工工业》(HJ1034-2019),袋式除尘器属于废气防治可行技术,处理措施可行;原料采用封闭运输,进入厂区后即时处理,减少原料暂存时间,也能控制堆场扬尘;厂区道路为硬化地面,每天洒水降尘,控制道路扬尘。 运营期生物质烘干机燃烧废气中颗粒物的处理措施“旋风+袋式除尘”为可行技术。本项目烘干机废气处理措施主要针对颗粒物,对SO2、NOX去除效率低,污染物可视为直排;本次评价采用系数法对SO2、NOX的产排量进行核算,经分析污染物直接排放浓度符合达标排放要求。 综上,运营期产生的各项废气污染物采取可行的处理措施后,满足达标排放要求,对区域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的噪声源强主要为破碎机、振动筛、制砂机、烘干机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源强为75~90dB(A)。经预测分析,各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2348-2008)中的2类昼间标准限值。本项目夜间不运营,声环境敏感目标与项目区的直线距离超过100m,厂界噪声经距离衰减后对敏感点影响较小。 (4)固体废弃物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产固废主要为不合格品、泥渣、灰渣、除尘灰,其中不合格品、泥渣、除尘灰统一收集后均外售项目西侧约70m处和云南柏峰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混凝土搅拌站。本项目外售的生产固废主要来源于硅渣,属于混凝土搅拌站所需原料范围,满足固废资源化处置要求,处理措施可行。 废矿物油为危废固废,应设置危废暂存间存放,然后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则不会发生风险事故,处理措施可行。 综上,本项目运营期固废均能得到合理处理,处置率100%,不外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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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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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期 (1)施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①施工期间尽量使用商品混凝土,施工场周围应合理设置临时截排水沟,在下游截排水沟总出口处设置临时沉淀池,以收集处理施工废水,沉淀处理后的上清液回用于施工场区的洒水降尘;②施工区域需设置一个容积为5m3的临时沉淀池,沉淀池需定期清理,设置土工布防渗措施。 (2)施工废气防治措施:①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渣土应采取密闭搬运、存储或采用防尘布苫盖等防尘措施;②施工现场设专人负责卫生保洁,每天上午、下午各进行二次洒水降尘,遇到干旱和大风天气时,应增加洒水降尘次数,确保无浮土扬尘;③施工现场内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物料的区域需采取防尘措施。 (3)施工噪声防治措施:①施工期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在12:00~14:00、22:00~6:00期间均不进行施工作业;③采用距离防护措施,在不影响施工情况下将噪声设备尽量不集中安排,并与厂界保持合理距离,施工机械尽量入棚操作,并远离厂界布置。 (4)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①建筑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处置,对其中可回收利用的部分(如废钢筋、包装袋、纸皮等)统一回收,并出售给废品回收站;不可回收利用的部分统一收集后清运至漕涧镇政府指定的地点妥善处置。②施工人员生活垃圾设备垃圾收集设施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 (1)废水防治措施:①雨水收集沟;②1个容积为175m3的循环沉淀池,1个容积为20m3的草酸回收罐,厨房设置一个油水分离器,1个容积为10m3的生活污水收集池和1个容积为10m3的化粪池。 (2)噪声防治措施:优选低噪声设施,合理布局高噪机械,在强噪声源设备上加装降噪、减震设施。 (3)废气防治措施:①破碎环节采取湿法除尘:安装喷淋设施,进行湿法破碎;②制砂分级环节安装脉冲布袋除尘器;③原料堆放区加盖防尘网,成品料仓封闭式,成品区加盖顶棚;④烘干机燃烧废气采取旋风器+布袋除尘+15m排气筒;⑤定期洒水降尘;⑥厨房安装油烟净化器。 (4)固废处置措施:①生活垃圾收集设施;②厂区设置一个占地面积为20m2的一般固废暂存区,地面硬化处理;③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新建危废暂存间,建筑面积为5m2。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①危废暂存间、酸洗池、草酸回收罐按重点防渗要求进行防渗处理;②三级沉淀池、生活污水收集池、化粪池按一般防渗区要求进行防渗处理;③除了重点、一般污染防治区以外的区域按简单防渗区要求进行防渗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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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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