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872—5521278(大理州生态环境局云龙分局)通讯地址:云南省大理州云龙县诺邓镇沿江路30号 邮编:672700
项目名称 |
云龙县团结光伏电站项目配套送出工程 |
建设地点 |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云龙县 |
建设单位 |
华能澜沧江(云龙)新能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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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沧海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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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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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新建220kV线路1条,线路起点为团结光伏升压站220kV出线构架,终点为500kV苗尾电站联变220kV侧构架,220kV线路43.870km,采用单回路架设,导线采用2×JL/LB20A-400/50铝包钢芯铝绞线,地线采用2根24芯OPGW-24B1-120光纤,全线采用自立式铁塔架设。根据现场调查,截至目前,项目起点团结光伏电站正在建设中,线路终点苗尾水电站已投入运营,线路起终点电站均不属于本项目内容,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项目于2024年5月31日取得《大理白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云龙县团结光伏电站项目配套送出工程核准的批复》(大发改基础【2024】14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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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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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新建架空线路段施工工序主要为材料运输、基础施工、杆塔组立、放紧线、附件安装等。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环境影响有水土流失、施工噪声、施工扬尘、生活污水、固体废物等,其主要环境影响有: 1、生态影响:塔基开挖,施工临时设施设置(塔基施工临时占地、牵张场),材料堆放造成局部植被破坏和土地扰动,易引起水土流失。 2、废水:项目平均每天配置施工人员约120人(沿线路分散分布),工程施工营地布置于项目区较近的乡镇,租用当地民房及空置房屋进行临时办公及施工人员生活,仅在施工场地产生少量的洗手废水,产生量较少,就地泼洒,用作洒水降尘。施工期输电线路塔基施工所使用混凝土采用人工按需拌合,所用工具均集中至驻地(租用民房)清洗,施工区内不进行工具的清洗,无施工废水产生。 3、废气:主要为施工粉尘,来源于输电线路架设施工土石方开挖、混凝土拌和、设备安装、建设材料堆放、运输车辆等造成的扬尘。 4、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及工程建设产生的建筑垃圾。建筑垃圾主要为废砖块、混凝土等建材。 本项目施工期造成的环境影响是短暂的、可恢复的。 运营期环境影响表现在: 1、废气:项目运营期不产生废气。 2、废水:项目运营期无废水排放。 3、噪声:输电线路运行噪声主要是由导线、金具和绝缘子的电晕放电、间隙放电(火花放电)而在其周围形成的电磁性噪声。 4、固体废物:主要涉及生活垃圾、废树枝、废旧绝缘子等。 5、电磁环境:项目为输变电工程,运营过程中会产生电磁辐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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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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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期防治措施 1、噪声控制措施 ①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养护,避免设备因部件损坏而加大其工作时的声压级; 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进行施工; ③利用噪声强度随距离增加而衰减的特性,将较强的噪声源尽量设在远离居住区的地方,并对强噪声源设立围挡进行隔绝防护。 本项目采取以上噪声控制措施后,施工期噪声能够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 2、扬尘控制措施 ①项目施工场地四周应设置临时围挡防护措施,应结合周边居民区等保护目标的分布情况进行围挡防护。 ②采取湿法作业方式,每天定时对施工场地及运输道路进行洒水降尘。洒水次数根据天气状况而定,一般每天早、午、晚各洒水1次,在各作业区临近村庄居民区区域,应加大洒水降尘力度;若遇大风或干燥天气,可适当增加洒水次数,最大限度减少扬尘量。 ③施工现场内的水泥、黄沙等粉状材料应尽量袋装密封,散状建筑材堆放时应采取覆盖遮挡措施,必要时加盖工棚;材料堆场要避开风口,并与施工道路和周围居民区保持一定的距离,以减少风起扬尘和车辆交通带起的扬尘。 ④在施工场地设置专人监管建筑垃圾的收集和及时清运处置,防止二次扬尘污染。 ⑤装运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的车辆应进行覆盖遮挡,粉状材料采取密闭式运输,避免沿途抛洒扬尘。保持车辆整洁,防止车辆轮胎夹带泥土。 ⑥选择尾气排放达到国家排放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并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维护和保养。 ⑦在施工期间,执行《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规范》( GB/T 50905-2014 )等相关要求,落实施工扬尘控制措施,在施工合同中确定扬尘污染防治目标及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施工作业人员上岗前,施工单位应组织以国家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为主要内容的扬尘防治入场教育培训和考核等。 经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废气得到有效管控,对周围环境影响小,措施可行。 3、废水控制措施 ①本项目输电线路施工人员沿线分散,工程施工营地布置于项目区较近的乡镇中,租用当地民房及空置房屋进行临时办公及施工人员生活。仅在施工场地产生少量的洗手废水,产生量较少,直接用作洒水降尘; ②施工场地远离地表水体布置,不得在地表水中清洗车辆及施工器具。杜绝各种污水的无组织排放,特别是不得以渗坑、渗井或者漫流等形式排放。 4、固废控制措施 施工区域设置垃圾桶,输电线路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统一进行清运处理。建筑垃圾中混凝土、砂石、废砖块等不可回用的同填方一同回填,废弃导线、包装材料等可回收利用的进行回用。 运营期防治措施 5、水土保持措施 (1)工程措施:表土剥离0.02万m3,覆土0.02万m3,全面整地2.21hm2; (2)植物措施:植被恢复3.15hm2; (3)临时措施:编织袋装土挡护546m(编织袋装土415.02m3,编织袋拆除415.02m3),密目网覆盖550m2,临时排水沟1653m(土石方开挖183.59m3,彩条布铺垫1816.63m2),临时沉沙池52个(土石方开挖52m3),彩条布铺垫2000m2。 运营期防治措施 1、噪声环境保护措施 采用良导体绞线,减小静电感应、对地电压和杂音;导线、金具提高 加工工艺,防止尖端放电和起电晕。 2、水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输电线路投运后,无废水产生,无需采取专门的废水处理措施。 3、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输电线路在运营后无废气产生,不会对沿线大气环境产生影响,无需采取专门的废气处理措施。 4、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工程运营期严格落实动植物、水土保持措施,运营期线路清理安全隐患时,严禁砍伐除必要砍伐的隐患树木以外的树木,砍伐前需向相关林业部门报告及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按林业部门的要求进行安全隐患树木清理。 5、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①对于新建输电线路,应优化导线的相序排列方式及杆塔型式,合理选择导线直径及导线分裂数,并提高线路的加工工艺,降低线路周围的工频场强。 ②建设单位应在危险位置建立各种警告、防护标识,避免意外事故。对当地群众进行有关高压输电线路和设备方面的环境宣传工作,帮助群众建立环境保护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减少在高压走廊内的停留时间。 ③确定导线与地面、建筑物、树木、公路、河流及各种架空线路的距离时,导线弧垂及风偏的选取按《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执行。 ④加强线路日常管理和维护,使线路保持良好运行状态。 6、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①在施工结束后对建设用地周围开挖土地进行回填等生态恢复作业,及时恢复临时占地使用功能,及时覆土绿化,绿化结束后,应定期进行抚育管理。 ②合理安排施工程序,易造成水土流失的工程尽量避开雨季。 ③施工后采取人工植树种草的措施,加快植被的恢复进程。 ④未利用料及临时弃渣妥善堆存,周边设临时截排水、拦挡或土工布覆盖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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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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