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水源地保护攻坚战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乡镇级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的通知》(云污防水源〔2022〕14号)文件要求,对全县供水规模大于1000人,供水对象为农村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开展划定方案编制工作。我局与属地乡镇、水务局,经现场踏勘、问卷调查、征求意见后,委托编制了《云龙县10个乡镇级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经过县级专家和省级专家技术评审,并按专家要求完成划定方案的修改。现将《云龙县10个乡镇级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4年11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公示期间,欢迎广大群众对公示内容提出意见建议,可反馈至大理州生态环境局云龙分局,电话08725520709,邮箱:ylxhbj55@163.com。
大理白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云龙分局
2024年11月1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