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关于印发乡村工匠培育“双百双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云乡振发〔2023〕52号)、《大理州乡村工匠培育工程实施方案》和《云龙县乡村工匠培育工程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经本人申请、村两委、第一书记或驻村工作队组织考察,乡(镇)政府审核,县乡村振兴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拟认定云龙县2024年乡村工匠4人。现将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2024年10月25日至29日),如对公示内容有疑义或意见的,请及时反映(联系电话:0872-5520084;邮箱:ylfpzhb@163.com)。
云龙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202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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