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1-10 浏览次数: 【字体:大中小 】
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65号)及《云南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有关规定要求,通过材料受理审查、经营场所现场核查,云龙县40家经营零售单位满足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规定要求,准予发证。现予以公示。欢迎广大群众监督,投诉,电话:0872—552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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