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龙县水务局
关于准予云龙县云鑫燃气有限公司取水许可
变更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云龙县云鑫燃气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25年1月9日提交取水许可变更申请及相关资料,本机关于1月9日依法受理。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九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460号令)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34号令)相关规定,决定准予变更。你单位原取水许可证(编号MD532929G2024-0002)法人代表为陈海勇,法人身份证号330324*********838,变更后取水许可证法人代表为范佳云,法人代表身份证420984*********712。
取水许可审批其他事项不变,按原批准文件执行。
2025年1月1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