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龙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15250088U/2025-00007
  • 公文种类:
  • 发文机关:云龙县水务局
  • 成文日期: 2025-01-02

关于准予云龙县县城应急供水中心取水许可的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5-02-14    浏览次数:   【字体:

云龙县水务局

关于准予云龙县县城应急供水中心取水许可

的决定书

云龙县县城应急供水中心:

单位2024122日向我局提出的取水许可申请,我局于2024122日依法受理。本机关124组织专家对你公司提交的《云龙县县城应急供水工程水资源论证书(送审稿)进行了技术审查,审查所需时间和编制单位修改报告书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编制单位根据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对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并于20241231日提交了报批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水利部令第23号)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和《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0号)、《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我局决定准予你单位取水许可申请,并颁发取水许可证。许可事项和要求详见附件《云龙县水务局关于准予云龙县县城应急供水中心取水许可申请的审批意见》

附件:云龙县水务局关于准予云龙县县城应急供水中心取水

许可申请的审批意见

202512    

附件:

云龙县水务局

关于准予云龙县县城应急供水中心取水许可

申请的审批意见

经专家对你单位提出的云龙县县城应急供水工程取水许可申请书和《云龙县县城应急供水工程水资源论证书(送审稿)》进行了审查提出了修改意见,编制单位对《论证报告书》进行了修改、补充和完善经研究,我局基本同意单位云龙县县城应急供水工程的取水申请并颁发取水许可证,审批意见如下:

一、云龙县县城应急供水工程位于云龙县诺邓镇气象新村县城变电站后山,项目于2015年5月建成投运。建设规模及内容:共架设引水管线21.34km,供水主管道17.24km,配水管网36.15km,安装智能水表1048个。水厂区主要建设内容为:三通一平工程,综合楼2层建筑面积219.5,加药间2层建筑面积215,配水井1个,300清水池2个,200清水池2个,100清水池1个,回收水池1个,储泥池1个,一体化处理设备2套,厂区绿化及附属工程。设计生产规模0.3万㎡/d。供水范围:气象新村,上登坝片区,红砖厂片区,大寨田片区(部分用户新老水表共用),果郎新片区,锁里场片区,大井坪片区,福堂社区、在枯水期对县城老管网补水。

二、项目取用青石岩水库、跃进水库、新寺山水库、云安水库为主水源,勒子箐水库作为旱季应急补充水源。项目取水由调水工程和输水工程组成,调水工程:新寺山水库调水至云安水库,采用DN80钢管,管线长4.506km;跃进水库调水至青石岩水库,采用DN200钢管,管线长6.082km。输水工程:青石岩水库输水至水处理厂,采用DN200钢管,管线长8.907km;云安水库输水至水处理厂,采用DN100钢管,管线长10.178km。青石岩水库年可供水量为64.4万立方米,取水口位置东经99°2550″,北纬25°5401″;跃进水库年可供水量11.6万立方米,取水口位置东经99°2719″,北纬25°5346″;新寺山水库年可供水量6.4万立方米,取水口位置东经99°5412″,北纬25°1948″;云安水库年可供水量13.5万立方米,取水口位置东经99°5719″,北纬25°3146″;勒子箐水库取水口位置东经99°3213″,北纬25°5149″。项目年取水量为96万立方米。

三、同意项目用水合理性分析。项目用水节水工艺和技术符合相关要求。项目取用水需求分析合理,到规划水平年2035年,供水范围内人口生活、牲畜、公共设施、管网漏损、未预见用水等总需水量为0.2455/d。项目供水规模为0.3/d,根据取水口允许取水量、取水建筑物取水能力和水厂生产能力综合分析项目可供水量,保证率P=95%,取水总量为0.263/d,年取水量为96万㎡。到规划水平年,水源可供水量和项目供水规模能满足供水区域用水需求。

四、同意节水评价分析。同意节水评价范围、现状节水水平评价及节水潜力分析、节水目标、节水保障措施、节水评价结论及建议等内容。项目取用水符合《云南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DB53/T 168-2019)及《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GB/T 43824-2024)中相应的定额指标。

五、同意项目取、退水影响分析。水厂年取水量96m3,居民生活用水退水量按供水量的0.7比例计,年退水量约67.2m3,供水范围内县城城区生活污水管网已基本覆盖,生活污水均进入云龙县城污水处理厂,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沘江,本项目不单独设立退水口。

、同意取水口合理性分析结论。取水水源点供水量满足本项目的用水量及供水保证率要求;水质方面经检测,检测结果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的要求今后运行中你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定期对水质进行检测,并对水源地周边环境进行保护,保障用水安全。

你单位应加强节约用水和水资源的保护工作,加强供水管网的检修和供水户节约用水宣传,同时加强供水户退水管理,不得乱排生活污水,减少用水浪费和对环境的污染。特殊情况下,你公司应当服从水务局及当地相关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限制取水决定。

八、你单位应于每年1231日前向我局报送本年度取用水总结和下一年度取水计划,并严格按照下达的取水计划取水,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年度取水计划,应当报我局批准。如因特殊原因暂停取水的,应按时向我局办理报停。

九、你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定期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每年对取水计量设施进行检定、校验,保证取水计量设施的正常运行和量值准确、可靠。同时严格按照取水许可证批准条件取水,对超许可取水的情况,将依法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取水许可证。

十、本工程取水许可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我局按相关规定实施,请你单位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按规定建立健全取水台账,认真做好取水统计工作,并按时上报全国用水统计直报系统。

十一、你单位取水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取水时,你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延续取水评估报告,并在有效期届满45日前向我局提出申请,我局将及时做出是否同意延续取水的决定。在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内,若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水源、取水地点、退水地点、退水量或者退水方式发生改变,你单位应按有关规定重新提出取水申请;若取水权人或法人变更或者因取水权转让需要办理取水权变更手续的,应当持法定身份证明文件或有关取水权转让的批准文件,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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