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龙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行政处罚公示 | |||||||||||
序号 | 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 违规行为类型 | 违规事实 | 行政处理决定书文号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赵某某 | 行政处罚 | 2024年2月6日,赵某某被他人打伤后,于2024年2月7日至2月16日在云龙县人民医院住院,赵某某通过隐瞒第三方责任,编造受伤经过,向云龙县人民医院提供虚假意外受伤材料,骗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3636.04元。 | 龙医保处字〔2024〕第1号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 罚款 | 责令退回骗取的医保基金3636.04元;暂停医疗费用医保联网结算3个月;并处罚款7272.08元。 | 0.72 | 2024年5月9日 | 云龙县医疗保障局 | 11532929MB1631082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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