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单位:
《云龙县招商引资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十二届县委第46次常委会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中共云龙县委
云龙县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5日
云龙县招商引资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推进工作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17〕100号)、《云南省招商引资工作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招商引资关键领域工作的意见》(云招商委发〔2017〕2号)、《云南省招商引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招商引资奖补办法(试行)>的通知》(云招商委办发〔2017〕24号)和《中共大理州委、大理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大招商引资改善营商环境的意见》(大发〔2017〕1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大云龙县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切实加强对全县招商引资工作的领导,全面落实各责任单位的职责,打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和营商环境,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2+1”产业定位,建设高原特色农业产业和清洁载能产业两个百亿元产业及全域旅游发展为目标,以建成全国知名的火腿和金银花生产加工产业基地县,全州清洁能源基地,打造旅游品牌为抓手,争取“十三五”期间引进县外到位资金179亿元以上,年均递增5%以上,争取利用外资上有新突破,实现产业科学合理布局和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思路
充分利用国家地理标志认证农产品和清洁能源富集优势,挖掘诺邓火腿、诺邓黑猪、矮脚鸡、云龙茶、麦地湾梨5个农产品国家地理标志的潜力,强化能源资源优势转化,做实诺邓古镇全省特色小镇建设,每年策划招商项目不少于10个,其中亿元以上项目不少于1个,采取多种模式,全面强化招商引资基础,拓宽招商引资渠道。
(一)坚持全面招商与精准招商相结合。积极组织和动员全县上下广泛参与招商引资活动,充分发挥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提高招商引资的广泛性、覆盖面;结合自身优势和特色,面向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成渝经济区为重点,建立项目库和企业库,密切关注世界500强、中国500强、央企、国企和有实力的民企,紧盯上海、深圳、成都等创新高地和浙商、粤商、苏商、沪商等重点企业群体,提高精准招商实效。
(二)坚持产业招商和园区招商相结合。进一步完善工业园区漕涧核心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升产业承载能力,结合全县矿产资源和水电资源等工业基础条件,以水电硅、电解铝等产业为重点,实行产业招商、定向招商,招引关联企业、关联项目,打造省级工业园区。围绕云龙核桃、高山生态茶、中药材、畜牧养殖等高原特色农业资源优势,发挥诺邓和宝丰古镇、太极奇观、古桥梁群等旅游品牌优势,全面启动关坪高原特色园区规划和建设,建设园中园高原特色农业园区。
(三)坚持高位招商和多种招商模式相结合。根据年初州下达的招商引资目标任务,把全县招商引资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到各责任单位,严格督促考核,促进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招商;综合运用好“以商招商、委托招商、中介招商”等模式,鼓励和支持企业主动招引上下游项目、配套产业项目,引进核心配套商或供应商,形成“引进一个、带来一批”的产业链效应。
(四)坚持平台招商与小分队招商相结合。创新招商载体,利用好互联网+招商,充分利用南博会、三月街、同济大学和上海浦东新区定点帮扶等重要节庆活动和机遇,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广泛宣传和推介云龙的优势资源和特色项目,提高项目的签约率、覆盖面;立足于我县交通区位、生态环境、文化旅游、高原生态农业、生物资源等优势,抓住东部沿海发达地区企业向外转移和扩张的机会,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积极研究制定小分队外出招商计划,进一步加大与目标企业的联系、沟通和交流,开展好“一对一、点对点”科学招商、主动招商、上门招商,提高招商引资成功率,积极承接项目、资金、技术和人才落地。
三、招商重点
强化高原特色农业产业和清洁载能产业两个百亿元产业及全域旅游发展的招商引资产业链,立足资源和区位优势,着力招大引强,着力引进关联性企业,在产业链上发力,在培育优势产业上下功夫,实现引进一批企业、带动一方产业的目的。重点加快高原特色产业链、清洁载能产业链、文化旅游产业链、城乡建设产业链建设等项目招商。
四、工作措施
对照沿海发达地区,坚持问题导向,政府主导、统筹合力,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孟中印缅经济走廊、新一轮西部大开发、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和云南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坚持把招商引资放在全县发展的重中之重,以提升招商合作水平,努力创造良好的招商引资工作环境为目标,增强发展意识、创新招商方式、提高服务水平、规范服务流程,强化地缘、政缘、人缘招商工作措施,强力推进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不断推动全县招商引资工作深入、高效、健康发展。
(一)强化领导,高位推动
调整充实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县委书记和县人民政府县长双组长制,县委副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政协主席、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等领导为副组长,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实行党政领导一把手负责制,明确各乡镇党政一把手和县级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招商引资第一责任人,强力推进招商引资工作。
(二)加强协调,统筹推进
建立云龙县招商引资工作议事机构,研究制定《云龙县招商引资工作协调服务制度》、《云龙县招商引资工作协调服务企业限时办结制度》等相关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推动工作落实。充分发挥部门、乡镇工作联动机制作用,强化部门之间的沟通合作,有效解决项目在引进落地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形成“相互补台,好戏连台”的良好工作局面。
(三)规范投资,依法行政
1.项目洽谈。来访客商、企业的投资需求和投资导向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洽谈,并全程配合投资方的投资咨询和服务工作;县招商局配合并指导企业提供投资项目申报所需材料和前期准备工作。
2.框架协议签订。项目洽谈达成初步意向,项目投资方提供项目建议书后,由行业主管部门与投资方议定项目投资框架协议,并书面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修改完善后报分管领导审核,审核后报请县政府同意,由县政府代表与投资方签订,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项目由县政府报县委审定后签订。
3.投资协议签订。投资项目在完成相关必要前期工作后,由行业主管部门与投资方议定项目投资协议,并书面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修改完善后报分管领导审核,由分管领导召集相关职能部门和投资方议定协议内容,并报请县政府审定后,由县政府委托相关部门或乡镇代表与投资方签订;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项目由县政府报县委审定后签订。
(四)强化服务,优化环境
1.加强营商环境营造。各相关单位要形成“崇企重商、亲商安商、帮企富企”的鲜明导向,做到感情上“亲商”、政策上“扶商”、政务上“便商”、环境上“安商”,切实加强对新来访、拟投资、在建设及已落地企业的营商环境营造,让投资者来得放心、留得安心、干得舒心。
2.建立招商项目库、来访客商信息库。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做好项目策划包装,由县招商局统一建立投资项目库。要做好来访客商信息登记和核实工作,并及时与县招商局对接,由县招商局统一建立全县来访客商、企业信息库,要明确联系协调人员,定期沟通洽谈,做到勤联多访,汇总分析具体情况,为进一步洽谈合作创造条件,大力促成企业进一步洽谈及签约。
3.完善跟踪服务机制。外来投资企业在项目投资过程中由行业主管部门指定专人全程跟踪服务,如需多部门配合时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千方百计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和问题。各相关部门要切实落实责任,做好企业的投资需求办理和服务工作,提高服务效率,提升企业满意度。如项目投资导向发生改变时,由主管部门之间进行“无缝交接”。对已落地建设的投资项目,由行业主管部门每月到企业走访不低于1次,主动关注项目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困难问题,对无法协调解决的问题要以书面的形式上报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加以解决。如遇与政策法规冲突的问题要及时做好沟通解释工作,确保企业安心投资。
(五)加强督查,严格考核
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全县招商引资工作的督查和指导,每季度开展1次工作督查,并召开督查整改反馈会议,通报督查结果。要进一步优化考核办法,把招商引资工作成效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严格落实省、州、县中介招商引资考核办法,做好中介招商项目奖励申报和年终考核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为进一步打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和营商环境,吸引更多的企业、资金和项目落地云龙,推动全县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全县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群策群力、坚持不懈地推进招商引资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一把手”招商。各乡镇党政“一把手”和县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招商引资第一责任人,要将工作目标分解细化,责任到人。扎实做好“一把手”带头招商工作,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每年招商累计不低于12次,领导小组县处级领导每年招商累计不少于6次;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产业主管部门每年招商累计不少于8次。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专门抓、产业主管部门直接抓,人人想招商、人人抓招商的良好工作局面。
(二)加强业务培训,抓好项目申报。由县招商局负责全县的招商引资业务指导培训、项目入库和到位资金申报工作。每年组织业务培训不低于1次,各责任单位要按要求做好储备项目上报和投资项目申报入库工作,每年的包装储备项目于1月30日前完成上报。新投资项目入库于每月10日前按要求进行投资项目申报,并提供相关凭证材料。新申报的投资项目须提供:1.外来投资方营业执照复印件;2.投资方法人身份证复印件;3.正式投资协议书(其中,框架协议、意向性投资协议书、战略合作协议书不予认可)1份;4.云龙范围内新注册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应与总公司法人一致);5.新公司到位资金证明材料至少1份(如:设备购置款、土地费支付凭证、公司进账单等均可);6.加盖外来投资企业公章的《国内合作项目基本情况表》和加盖新注册公司的《国内合作企业基本情况表》各1份。矿产等资源类项目还需提供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资料方可入库。
(三)做好数据统计,确保任务全面完成。各责任单位要明确专人,做好落地项目的投资数据统计上报工作,并于每月10日前上报《云龙县招商引资项目资金到位及实施情况跟踪报表》和项目资金认定等相关材料。各单位必须于每年的12月10日前提供项目到位资金的证明材料,任务完成数的最终认定按实际提供的资金证明材料予以认定。各单位的主要领导外出招商情况于每月10日前上报。
(四)加强督查通报,落实整改措施。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下发全县招商引资工作情况通报,并对招商引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台账,专项督查落实整改。县主要领导每半年听取一次招商引资工作情况汇报,全年进行总评。
(五)强化保障,加大经费投入。县财政要积极做好招商引资经费保障工作,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将招商引资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足额安排。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资金统筹,落实好产业扶持政策,从产业发展资金中加大对招商项目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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