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单位:
《云龙县2022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云龙县2022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云龙县2022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
根据省、州人民政府2022年深化“放管服”改革相关工作安排部署,结合实际,制定云龙县2022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
一、深化简政放权,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一)全面推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根据《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依法编制公布云龙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完善政府权责清单,逐步实现同一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的规范统一,建立完善公开、动态调整、考核评估、衔接规范等机制。探索建立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与权责清单联动调整机制,做到政府清晰晒权、企业群众明白办事。(牵头单位:县政务局;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全面推行证明事项清单管理。深入推进“减证便民”行动,制定公布云龙县证明事项清单,动态调整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严格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持续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实施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与通报制度,畅通市场主体反馈各类市场准入问题的渠道,营造更加公平畅通的市场准入环境。(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深入推进投资审批制度改革。根据最新的《云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实施办法》《云南省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简化特定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实施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依托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与有关审批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共享。(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级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根据省、州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加快有关信息平台数据共享和互联互通,提高跨部门、跨层级并联审批率。2022年一般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时间压减至50个工作日以内。(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县级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巩固深化规划用地审批改革。深化以“多规合一”为基础的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加快推进“多测合一”, 逐步建立完善“多规合一”所需测绘业务协调及数据更新共享机制,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各阶段“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贯彻落实云南省新增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有关政策和相应指标体系。(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县级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市场主体住所与经营场所分离登记改革。推行“企业住所承诺制”,完善“企业名称自主申报” 机制。(牵头单位:县市监局;责任单位:县级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八)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建立清单管理制度。采用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方式持续推进审批制度改革。推行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提升企业登记服务水平,健全涉企经营信息归集共享机制,大力推进电子证照归集运用。积极推进“一业一证”、“一企一证”、“证照联办”、“一照多址”等改革试点。(牵头单位:县市监局;责任单位:县级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健全监管方式,提高市场主体竞争力和市场效率
(九)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将双随机抽查工作纳入2022年全州事中事后监管计划, 拓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范围,将更多事项纳入联合抽查范围。健全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汇聚有关部门监管数据,科学开展日常监管。(牵头单位:县市监局;责任单位:县级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对食品、药品、疫苗、环保、安全生产等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领域实行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严格监管。(牵头单位:县市监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卫健局、县应急局;责任单位:县级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一)探索创新包容审慎监管。探索创新监管标准和模式,发挥平台监管和行业自律作用。坚持刚柔并济执法理念,最大限度减少执法司法活动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在部分领域探索实施柔性监管、智慧监管,推动落实轻微违法免罚事项清单,建立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清单。(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级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二)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细化执法标准,规范执法行为,压缩权力寻租空间,堵塞腐败滋生源头。组织开展行政处罚法贯彻落实情况执法检查。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持续开展案卷评查。加大对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执法部门的监督力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级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三)促进市场主体公平竞争。认真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严格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提高审查质量,持续清理和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严肃查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以及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达成垄断协议限制竞争行为,加大对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牵头单位:县市监局;责任单位:县级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深入推进信用监管、信用承诺、信用应用建设,加快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提升信用信息数据共享及应用能力。加快推进“信易+”守信激励工作,有层次、分领域推动信用服务发展。完善信用修复机制,推进信用修复信息共享、结果互认。(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级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提升服务水平,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
(十五)明确政务服务事项范围。将依申请办理的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纳入政务服务事项范围。依申请办理的行政权力事项包括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备案及其他行政权力事项。依申请办理的公共服务事项包括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服务、住房保障、文化体育、残疾人服务等领域有关事项。(牵头单位:县政务局;责任单位:县级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六)规范政务服务场所设立和窗口设置。统一各级设立的集中提供政务服务的综合性场所名称,县级为“政务服务中心”、乡镇为“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为“便民服务站”。政务服务中心规范设置综合咨询窗口、综合办事窗口、帮办代办窗口、“跨省通办”“省内通办”窗口、“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全面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服务模式。扎实推进云龙县政务服务中心基础建设,2022年实现新政务服务中心搬迁工作。(牵头单位:县政务局;责任单位:县级各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
(十七)深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依托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统一提供政务服务,逐步实现网上办事“一次注册、多点互认、全网通行”。加强“一部手机办事通”推广运用,持续提升实名注册率和办件率。推动实现2022年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97%以上,全程网办率达70%以上,行政许可事项 “即办件”比例提高到35%。(牵头单位:县政务局;责任单位:县级各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
(十八)提升政务数据共享能力。落实政务服务数据共享交换机制,依据省级政务服务数据资源目录和供需对接清单完善本级共享目录和清单。以政务服务数据共享、电子证照推广应用,支撑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牵头单位:县政务局;责任单位:县级各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
(十九)统筹推进电子证照应用。进一步梳理本级政务服务相关证照制发情况,完善电子证照签章关系配置。扩大个人电子证照、企业电子证照应用领域,加强电子证照应用跨地区、跨部门工作协同。力争2022年底前,企业和群众常用证照基本实现电子化,与实体证照同步制发和应用。(牵头单位:县政务局;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
(二十)优化民生保障服务。实行水电气等市政设施外线接入工程城市道路及绿地占用、挖掘和临时性占道施工集中勘测、联合审批,实现建设项目用水用电用气报装“一件事一次办”。推动水电气过户和不动产登记同步办理。推动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全覆盖。全面实施“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扩大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服务范畴。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完善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及规程推进“网上办”。加强社会救助部门间数据共享,利用大数据分析精准发现救助对象,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医保局、县供电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十一)强化政务服务效能监督。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在各级政务服务机构、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全面开展“好差评”工作。坚持评价人自愿自主评价原则,不得强迫或者干扰评价人的评价行为。加大差评回访整改督办力度,确保实名差评回访整改率达100%。加强评价数据分析应用,针对差评比较集中且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高频事项探索建立监管及解决的工作机制。依托省级一体化效能监督平台,将政务服务与监管工作全过程纳入平台实时监管,提升效能监督的智慧化数字化水平。(牵头单位:县政务局;责任单位:县级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增强发展活力,优化提升创新创业环境
(二十二)加强涉企政策宣传。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加强涉企政策宣传,确保政策宣传到位、执行到位。做好涉企政策清理规范工作,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兑现政策,采取“一企一策”、“一事一议”方式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牵头单位:县工科局、县工商联、县商务局、县税务局;责任单位:县级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十三)提升开办和注销企业效率。用好开办企业“一窗通”服务平台,优化办事流程,全面推行“一表申报”模式。推进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电子发票运用,探索实现“办”“取”同步网上完成。全面推广实施企业名称告知承诺和住所、经营范围自主申报制度,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设立登记“即报即办”。全面推行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印章,实现新开办企业印章刻制“零成本”。进一步简化企业注销登记程序,压缩简易注销办理登记公告时间。2022年开办企业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以内,简易注销登记公告时间压缩至20天以内。(牵头单位:县市监局、县税务局、县公安局;责任单位:县级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十四)加强信贷服务小微企业能力。严格落实《大理州进一步优化提升金融信贷营商环境十条措施》,扩大小微企业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规模。综合运用再贷款、再贴现、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等货币政策工具,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加大小微企业首贷、信用贷及中长期贷款投放规模和力度。强化运用“金服云”、“信易贷”、“一部手机云企贷”等金融数据平台,巩固拓展“银税互动”成果,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金融科技手段创新产品。引导金融机构创新符合小微企业轻资产、重智力等特征的金融产品,完善相应信贷管理机制。(牵头单位:县人行;责任单位:县级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十五)全面提升纳税服务效率。推进税费项目办理流程标准化,扩展网上办税事项范围,动态更新业务操作规范和办税指南。精简纳税申报流程,实现主税、附加税(费)合并申报。推进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改革,依托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免费为纳税人提供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开具等服务。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措施,深化大数据分析和运用,精准推送税费政策信息。推广“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基本实现企业办税缴费事项可网上办理,个人办税缴费事项可掌上办理。加快推进智慧税务建设,2022年底前基本实现法人税费信息 “一户式”、自然人税费信息“一人式”智能归集,实现办税大厅整体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单位:县税务局;责任单位:县级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十六)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落实国家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政策,加强用工余缺信息归集与共享,进一步拓宽劳动者就业渠道。完善就业信息监测机制,做好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及风险防控工作。健全最低工资和支付保障制度,推动将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纳入制度保障范围。推进平台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工作,建立健全职业伤害保障管理服务规范和运行机制,切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县级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十七)加大科技创新支持力度。推进地方专利信息检索分析系统运用,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工作站及服务网点建设,完善版权登记系统,提升知识产权便民利民服务水平。加大科技型企业培育力度,提升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能力,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比例,鼓励企业建立研发平台,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牵头单位:工科局:责任单位:县级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十八)进一步提升市场开放度。深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对照《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州级修订完善投资指南,吸引外来投资者到云龙投资兴业。(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商务局;责任单位:县级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县级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明确任务、压实责任,抓好工作落实。各牵头单位要认真履职,发挥牵头作用,组织各责任单位开展好相关工作。请县级各牵头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将贯彻落实情况分别于2022年7月10日、12月10日前报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政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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