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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1524979X/2022-00471
  • 发布机构: 云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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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云龙县委办公室 云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龙县坚持绿色主导加快推进百亿级绿色能源和清洁载能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02 15:56
来源: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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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局办,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省州驻县各单位:

《云龙县坚持绿色主导加快推进百亿级绿色能源和清洁载能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云龙县委办公室

                        云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1231

云龙县坚持绿色主导加快推进百亿级

绿色能源和清洁载能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国家“双碳”目标及国家清洁能源发展,抢抓云南省推进“绿色能源牌”的机遇,按照大理州委、州政府“西部漾永云绿色主导”现场办公会对云龙“绿色能源重点县”的定位,充分发挥自身资源优势,坚持绿色能源低碳发展主导,着力开发绿色能源清洁载能产业提供支撑打造百亿级绿色能源和清洁载能产业推动绿色能源和关联产业跨越发展、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思路遵循国家产业政策,依托优势资源和产业基础,以能源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开拓创新,先行先试,按照基地化、集约化的思路,打造“风光水储”一体化绿色能源基地,建设绿色能源重点县,以传统能源产业改造升级、发展原材料、生物医药、绿色食品、装备制造、矿冶建材等骨干产业,实施传统产业和载能产业升级,实现经济规模、质量、效益全面发展。

(二)工作原则

1.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主动避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重点景区景点和生态敏感区域(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一类公益林地区、基本农田保护区、涵养水源林地区等)。

2. 统筹规划、多元发展。以规划为引领,整体规划,分步实施。因地制宜,分区分类规划整合资源,根据项目成熟度和开发难易程度,先易后难,分类分批有序推进。

3. 政府主导,市场竞争。坚持政府主导,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依法依规,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向市场主体平等开放。

4. 产业互补、创新示范。强化风光水互补,突出基地化。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坚持复合型光伏模式(农光互补、林光互补、生态修复+光伏等),按照先试先行的思路,打造试点示范。

二、发展优势

(一)绿色能源发展潜力巨大。全县电力可开发估量为730万千瓦,其中水能资源蕴藏量310万千瓦,已开发242.3万千瓦,居全州水能资源蕴含量首位;可开发风能资源160万千瓦,目前已开发18.8万千瓦,仍可开发141.2万千瓦。特别是太阳能资源富足,年平均总辐射量每平方米在5000兆焦以上,年平均日照时数在1900小时以上,年日照百分率在39%—49%之间,光伏可开发量达260万千瓦。云龙具备发展绿色能源的良好条件和光明前景。

(二)清洁载能产业发展前景广阔。通过大规模的水电建设和矿冶开发,全县工业呈现不断加速发展的态势,工业对全县经济的带动能力不断增强。在产业结构上,能源产业和矿冶产业在全县工业中占比较大,工业重点发展绿色建材产业、生态食品产业,并对工业发展起到较大的支撑作用。2020年实现工业总产值450841万元,其中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314170万元矿业产值实现51351万元(含稀贵金属产业),建材工业产值实现38825万元;工业增加值212568万元,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170054万元,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的24.1%。绿色能源和清洁载能产业将是全县产业发展的一个重要支撑。

三、发展目标

通过“风光水储一体化”发展绿色能源和清洁载能产业。到2025年,实现新增装机240万千瓦,新增投资100亿元以上,总装机达到500万千瓦以上。“十四五”末,实现绿色能源产业和清洁载能产业综合产值100亿元以上(其中,发电产值50亿元,清洁载能产业、矿冶和关联制造业产值45亿元,光伏农业产值5亿元)。建成绿色能源重点县,积极打造全国全省的试点示范。

(一)光伏发电。新增装机170万千瓦以上其中,集中式光伏90万千瓦、分布式光伏80万千瓦。

(二)风电。新增装机70万千瓦以上,总装机达89万千瓦以上。

(三)水电。巩固已开发的243万千瓦,积极发展抽水储能发电。

(四)绿色能源关联产业。发展壮大太阳能光伏及风电装备制造业,参与“集中建园”等方式,积极发展贵金属、银铜矿、锡矿以及绿色铝、绿色硅等产业,积极推进光伏组件、风电装备、储能电池等产业项目落地。

四、重点任务

(一)建设绿色能源基地重点县

1.大力发展光伏发电产业。充分利用太阳能资源富足、山地资源丰富等优势,抢抓机遇、因势利导,全力推动光伏新能源产业做强做大,大力发展光伏产业和光伏应用,实现产业与应用的有机结合。一是以集中式光伏发电为重点。以应用带产业,以产业促应用、促投资。加快重点项目建设,推动新松坡、黑场、凤代、上登头、云顶、大兆、双龙等已规划的光伏电站建成投产,依托国企力量,新规划一批光伏项目。到2025年,确保已规划的7个(总装机为35万千瓦)集中式光伏发电场建成投产,新规划实施一批集中式光伏发电场(55万千瓦)。二是以分布式光伏发电为突破口。抢抓国家鼓励推广分布式光伏契机,以“整体示范”开发为思路,规划建设分布式光伏,因地制宜利用废弃土地、荒山荒地、滩涂、适宜水面、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场、农村公路适宜区域等建设分布式电站。结合乡村振兴,打造“分布式+种植(养殖)”产业,提供乡村就地绿色供电能力。积极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光电建筑一体化建设。到2025年,全县建成的太阳能分布式光伏发电装机达到80万千瓦以上。力争成为全国全省分布式光伏发电试点县。结合省州下达12万千瓦装机指标,加快新松坡光伏发电项目前期工作,扎实推进项目建设,力争20225月前建成投产,实现投资7亿元以上。

2.有序推进风电建设。落实国家“双碳”目标任务、能源结构调整战略部署,抓住发展清洁绿色能源契机,积极争取风电指标。以规划装机40万千瓦的清水朗山3-6期项目和漕涧梁子3-6期项目为重点,积极开展前期工作。新规划可开发利用风能发电场,围绕产业园、大型耗能企业,研究启动一批风电项目。到2025年,全县风电新装机达到70万千瓦以上,总装机达到89万千瓦以上。

3.巩固拓展水电开发成果。支持巩固好功果桥、苗尾两座大型水电站运营发展,依托澜沧江上游梯级电站开发,提升产能和效益。抓好水电征地移民验收和移民后扶工作。进一步规范县内小水电发展,完成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服务好27座小水电发展,积极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改革,培植壮大水电能源产业,保障水能发电稳定供应,开创抽水蓄能新格局。

(二)建设百亿级绿色能源和清洁载能产业集群

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市场为导向,清洁水风光能源为载体,延长产业链,形成集研发、制造、装备、发电、培训、技术服务为一体的清洁载能产业体系。推动矿冶建材产业升级。以科技为支撑,差异化推进“产业链配套、价值链协调”,促进原材料工业产业发展,并向材料工业转变,重点打造铜、锡、银、铅锌、重晶石、资源综合回收利用等清洁载能产业。推进发电侧和销售侧电价市场化改革,就地消纳富余水电、风电、光电,推动绿色能源和清洁载能产业发展。加快建材行业结构调整,推动水泥建材行业稳步发展,实现板岩等特色装饰建材工业整合发展。实现“十四五”末产值达到100亿元以上。一是加快能源产业发展。巩固大电、联合小水电、风电、开发光伏发电等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强化能源产业的优势地位,着力破解能源优势不能充分发挥作用这一难题,到2025年,力争实现工业总产值达50亿元以上。二是加快稀贵金属产业发展。充分发挥现有稀贵金属产业优势,打造稀贵金属产业园,建设云龙稀贵金属示范基地。到2025年,力争实现工业总产值达20亿元以上。三是加快矿冶产业发展。加大矿冶整合力度,延伸产品产业链。加强对外合作,以水电硅产业为重点,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提升资源利用水平。力争到2025年实现工业总产值达15亿元以上(其中:矿产品加工产值达5亿元以上,水电硅产业产值达10亿元以上)。四是加快建材产业发展。加大对非金属矿的勘查力度,优化发展主体,全面提升精深加工水平。将水泥、板岩、非金属(重晶石、石英石、硅微粉)加工等特色产业作为中长期发展的重点产业。到2025年,力争实现工业总产值达12亿元以上(其中:力争水泥产值达5亿元以上,板岩加工产值达2亿元以上,非金属加工产值达5亿元以上)。五是加快生物资源加工产业发展。以生态环境为依托,以高原特色产业为基础,按照“农工一体化,生态产业化”的发展思路和产业布局要求,成为中远期发展的重要支柱,以产品精深加工为重点。到2025年力争实现工业总产值达3亿元以上。

(三)着力加快智能电网发展

坚持以目标和问题为导向,规划县域配电网,聚焦“补短板”,实现从规模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变,努力提高电网运营效益。到2025年,实现各项指标均增长提升。结合区域负荷发展需求,提升全县供电能力。一是推进变电站预测及高压配电网建设工程。合理提升整体网架容量,使变电站及高压线路负载率区域经济运行区间,使地区容载比趋于1.9~2.2的合理区间内,消除配电网各电压层级过载和电压质量问题。二是进一步优化配电网各电压层级网络结构。高压配电网N-1通过率实现100%,户均配变容量达到2.2kVA以上。三是优化中压配电网网架。结合通道情况及用户情况,适时适度对中压网架进行优化,110kV线路N-1通过率达到100%以上,C类供电区10kV线路N-1通过率达到80%以上,DE类供电区10kV线路N-1通过率达到70%以上。四是推进变电站预测及高压配电网建设工程。提升变电站预测及高压配电网整体网架容量,消除配电网各电压层级过载和电压质量问题。五是进一步优化配电网各电压层级网络结构。使户均配变容量达到2.2kVA以上,配电自动化覆盖率达到100%。

五、保障措施

(一)切实强化组织领导。一是成立云龙县绿色能源和清洁载能产业开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以绿色能源开发为支撑的清洁载能开发建设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二是成立云龙县光伏和风电开发建设工作指挥部。牵头负责全县绿色能源建设项目综合协调工作,全力推进项目建设,积极向上对接争取光伏发电项目指标,项目规划衔接等工作,推进澜沧江流域开展“风光水储一体化”能源基地建设,推动集中式光伏电站、分布式光伏以及复合光伏建设,负责做好项目立项审批备案,对接监管项目业主做好项目建设工作。三是成立大中型水电站建设征地移民安置指挥部。负责云龙县境内澜沧江流域大中型水电站运行的监督指导、企业的协调服务、搬迁安置群众的后续扶持工作,积极谋划和推动流域库区的集中式光伏电站与分布式光伏建设,探索发展水面漂浮式光伏电站产业,根据必要性和可行性推进储能设施建设,加强配套电网的谋划和建设,督促各项工作落实。

(二)加大政策资金支持。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关于绿色能源开发的决策部署。认真研究政策导向和支持重点,积极争取上级政策和资金支持。

(三)做好项目要素保障。坚持“土地林地指标围着项目转、要素跟着项目走”的原则,优先保障绿色能源产业项目要素。强化问题分析研判及工作跟踪调度,力促项目建成投产。进一步加大土地整理力度,努力拓展用地空间,有效整合闲置资源。加强用电协调,着力解决输电线路制约。加强对企业的跟踪服务,主动帮助企业解决难题,破解要素制约,努力营造效率最高、服务最优、诚信最佳、条件最好的发展环境。

(四)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协调/加大协调力度服务力度,开辟手续办理绿色通道,加强交通运输、治安维稳、征地租地、房屋拆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工作保障,强化协同配合,形成分工明确、职责清晰、团结协作的工作机制。县发展改革局(县能源局)牵头负责推进绿色能源发电项目,积极向上争取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等项目指标,抓好规划衔接,负责指导项目业主做好建设工作,负责做好项目立项审批备案。牵头协调绿色能源建设项目。县工信和科技局牵头负责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延长产业链,推动矿冶建材产业升级,推进产业链配套,促进原材料工业产业发展,打造清洁载能产业体系。县投资促进局牵头负责基地建设、绿色能源和清洁载能产业项目的招商引资。县财政局积极筹措资金保障支持。州生态环境局云龙分局负责项目规划环保审批、项目环评验收。县自然资源局负责项目规划建设用地报批工作及非煤矿山开采行政审批手续,推动矿山修复。县林草局具体负责项目所需林地相关审批手续。大理云龙供电局负责绿色能源配套送出工程规划和投资,匹配绿色能源发电项目的建设需要,确保项目按时、安全并网,满足绿色能源并网需求,做好保障消纳工作。制定电力质监工作方案和并网工作方案。其他县级各责任部门按照部门职能职责,密切配合,相互联动,切实为企业提供便利、优质的协调服务。各乡镇党委、政府负责所属辖区征地、租地协调服务、社会综治维稳工作,确保企业项目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五)持续加强项目管理。进一步规范开发秩序,强化项目管理,确保新能源产业开发按照“统一规划、有序开发、合理布局、重点突出”的原则进行。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国家新能源有关政策和整体布局开发要求加强用地管理,严禁随意划拨土地、签约项目,严禁企业“跑马圈地”。

(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大全县能源开发项目的对外宣传推介,创新招商方式,拓展资源招商、产业招商,延伸产业链,培育产业集群,通过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协作,有效吸纳和承接发达地区的产业转移和资本转移。

(七)强化工作考核评价。各乡镇、各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进度计划方案,明确专人落实工作。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要加大跟踪问效,强化评价考核和督促问责。要按照干管权限,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开展以绿色能源开发为支撑的清洁载能产业实绩考核制度,将县级行业部门开展工作情况纳入县级部门年度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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