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现将《大理州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转发<云南省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大巩固振兴组 〔2021〕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州乡村振兴局关于转发《云南省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2.云巩固振兴组〔2021〕1号云南省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
云龙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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