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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1524979X/2022-00700
  • 发布机构: 云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发文字号: 〔 〕 号

云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龙县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30 17:08
来源: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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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单位

《云龙县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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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龙县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实施方案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作为一项惠民工程,旨在通过环境整治,居住品质提升,功能配套,基本达到居住舒适、配套齐备、管护有效、环境优美的宜居目标。为有效推进云龙县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云龙县 2022 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原集资建房19个住宿区,共涉及改造房屋栋数 29 栋、户数362户、改造面积 4.023万平方米。

二、基本情况

(一)项目投资规模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 2510.21万元,其中工程费2050.21万元,占比81.67%(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费397.18万元,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1653.0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 274.06万元,占比10.92%;预备费185.94万元,占比 7.41%

(二)老旧小区基本情况

2022年列入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的小区是教育局集资楼、农业技术服务中心集资楼、老工行集资楼、卫生局集资楼、政协住宅小区、农业局集资楼、扶贫办集资楼、水务局小区、林业局职工宿舍、经贸委集资楼、乡镇企业局集资楼、粮食局住宿小区、电信局住宿小区、烟草公司住宿小区、文化局集资楼、交通局住宿小区、木材公司集资楼、林业局(五宝山林场)集资楼、党校集资楼等19个小区。经协商有教育局集资楼、电信局住宿小区、烟草公司住宿小区三个小区无改造意愿;交通局住宿小区、林业局职工宿舍两个小区列入计划后与拟建设项目冲突,下一步有拆迁计划,不再实施改造。

(三)主要建设内容

2022年度实施改造的老旧小区均为基础类,主要是满足居民安全需要和基本生活需求,包括小区内建筑物屋面、外墙、楼梯等公共部位维修以及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改造提升等。

1.老旧小区内改造内容。经与有改造意愿的小区住户多次协商,小区内改造的主要内容包括建筑物的屋面、楼梯间、外墙、小区供水和一户一表(智能水表)、雨落管、门禁系统、小区地坪及停车位等内容。没有改造意愿和纳入拆迁计划的小区主要改造与之相连的道路等配套基础设施。

2.配套基础设施改造。主要改造内容为与小区相关的道路改造,包括路面、人行道及绿化、亮化、雨污分流改造。

(四)资金来源

1.合理落实居民出资责任。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积极推动居民出资参与改造,可通过直接出资、使用(补建、续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提取公积金等方式落实。鼓励居民通过捐资捐物、投工投劳等支持改造。原则上居民出资根据居民协商确定的改造内容和估算投资确定,按套出资,同一小区的住户出资应一致。居民出资由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统一收取,在项目通过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后由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以项目建设资金的形式直接支付给施工单位。

2.政府补助资金。中央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纳入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给予资金补助,按照“保基本”的原则,重点支持基础类改造内容。中央财政资金重点支持改造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适当支持2000年后建成的老旧小区,县人民政府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应给予资金支持,同时支持各地通过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筹措改造资金。截止81日,争取到的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284万元。

(五)建设期限

云龙县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分为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根据相关文件要求2022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加强要素保障、优化审批程序,抓紧推进项目开工,确保应开尽开、能早则早、尽早见效,原则上2022年计划项目应于20229月底前全部开工,确保12月底前项目完工率不低于75%,所有项目务必于20236月底前完成。第二阶段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视项目资金情况推进。

三、建设模式

(一)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实施机制

1.项目实施主体。根据政府职能部门不能直接作为项目实施主体的要求,委托云龙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县住建部门为项目牵头部门,及时完善项目前期工作,并负责监督项目的实施;诺邓镇及其它涉及职能部门配合做好民意调查和协调工作。云龙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16504号)》的规定收取项目建设管理费(项目建设管理费是指项目建设单位从项目筹建之日起至办理竣工财务决算之日止发生的管理性质的支出)。

2.项目改造方案及审查。项目立项后,根据项目可研批复和居民意愿组织编制项目改造方案。为简化审批手续,尽快启动项目,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可复制政策机制清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广部分地区优化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审批经验做法的通知》(建工改办〔20208号)相关要求,由县住建局牵头,组织发改、财政、自然资源、诺邓镇、消防、居民代表,以及涉及的电力、供水、燃气、通信、广播电视等专业经营单位对改造方案进行联合审查,建设单位严格按项目改造方案实施,审批部门根据审查通过的改造方案和联合审查意见,一次性告知所需办理的审批事项和申请材料,直接办理立项、用地、规划、施工许可等,无需再进行技术审查。不涉及土地权属变化,或不涉及规划条件调整的项目,无需办理用地规划许可。

(二)施工单位确定

该项目第一阶段(老旧小区改造部分)投资397.18万元,由实施主体规范组织工程招标采购,精选队伍,精心组织施工。

(三)工程监督

为保证工程质量、实施进度及控制工程造价,委托具有监理资质的企业提供监理服务。

四、其他

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要配合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做好项目申报、项目入库、资金争取等相关工作。在项目施工期间,云龙县水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要全力配合项目实施,为项目推进提供便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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